獨家/房租5折10年!漲4千就被查稅 佛心房東淚控房客「銃康」:心寒了

新北一名房東突然收到國稅局查稅帳單,還被要求補繳過去幾年稅金,因房客先要求簽5年長約,懷疑是申請租金補貼或檢舉所致,他說,「感覺被『衝康』了,很難過,租金便宜區域5折10多年,才剛調漲4千元,不知為何要這樣對我,感覺很心寒。」台北市租服公會理事長林政緯表示,房東的懷疑可以理解,但法律上無法歸責房客,申請租補、報稅都是房客依法享有的權利。
該房東向《三立新聞網》表示,自己在新北某捷運站旁精華地段一樓住家約25坪,過去10餘年來與房客互動良好,每月僅收1.4萬元租金,近期因多年未漲租才調高至1.8萬元,但仍比區域行情3萬起跳便宜許多。房客同意漲租並要求簽5年長約,不料合約簽完沒多久,房東突然收到國稅局查稅通知,不僅要補繳過去幾年稅金以及罰金,也擔心未來5年無法調漲租金。

林政緯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時雖須提供租約,但依住宅法第15條規定,不能作為查稅的證明;房客報稅時列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也是法律保障的權利,不需要經過房東同意,這也不是檢舉。稅務機關查稅管道很多,租金高低與是否被查稅無關,房東只要依法將租賃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即可。
他指出,5年長約既然是雙方合意簽訂,定期租約期間內不能請求調整租金,健康的租賃關係應建立在合法合規上,房客申請租補、報稅是權利,房東申報租賃所得則是義務。
至於房東的的難過與心寒,林政緯說,原則上房客在法令上完全站得住腳,至於房東與房客的互動與情感,在租賃契約上應建立在合法合規的程序上,才不會出現覺得自己付出真心卻換來絕情的感覺。
他建議,若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補成為公益出租人,每屋每月最高可享1.5萬元綜所稅免稅額,房屋稅、地價稅也比照自住稅率;同時,租約辦理公證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若房客欠租或租期屆滿不搬,房東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房東不退押金,房客也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雙方都能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