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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計程車衝撞北院檢大門 運將不認恐嚇公眾!批檢不應無限上綱

記者 楊佩琪 報導
2026/10/29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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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邵立達不滿三件官司敗訴,今年九月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與台北地方法院大門,遭羈押四十二天後以十萬元交保。北院二十九日開庭審理,邵立達僅承認毀損罪,並辯稱自己是行使公民不服從權利,強調檢方不應無限上綱,盼法官能重新審理其官司。檢察官則認為其行為意在使司法人員恐懼,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全案預計於十一月十九日上午進行一審宣判。

 

邵立達被移送北檢複訊。高舉上銬的雙手大喊「司法不公」。(圖/資料畫面)
邵立達被移送北檢複訊。高舉上銬的雙手大喊「司法不公」。(圖/資料畫面)

計程車司機邵立達不滿3件官司都敗訴被判刑,9月3日凌晨5點多,開著計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當場被逮。被收押42天後,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台北地方法院29日再度開庭,邵立達僅認毀損罪,強調公民有不服從的權利,檢方不應將無限上綱。全案訂於11月19日上午一審宣判。

庭訊時邵立達強調,原本要衝撞的地方是同樣在博愛路上的高等法院,因高院沒有車道,怕傷及無辜,才會改北檢、北院共用的大門。且當下他確認周遭沒人,也有車道,速度也可控制。之後看到保全出來,他有向保全道歉,沒有恐嚇公眾之意。

邵立達表示,發起「太陽花運動」的人都可以無罪,他也是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利,檢察官不應該無限上綱他的罪名。而他3件官司都有努力尋求司法救濟途徑,但都未成功,希望法官可以重新審理3個案子。檢察官則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因為邵立達的行為,確實就是要讓司法人員感到害怕。

根據起訴,邵男於2018年間,因車禍傷害案件被起訴,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拘役20天,案子於2021年7月間判刑確定。至此,邵男便開始四處對告訴人、交通大隊員警提告,結果皆不起訴或簽結。

2019年間,邵男又因妨害名譽案,被判拘役50天確定。2024年間,又因車禍導致機車騎士腦震盪,被判刑3月確定。

3件官司都被判刑,邵男心有不甘。3日凌晨5點多,邵男開著寫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8字的計程車到台北地檢署外。下車搬走北檢車道上的改道牌後,開車直衝車道,往北檢大門猛撞。警方獲報趕抵,當場將邵男逮捕,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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