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娶陸配「同床不到半年」她就落跑!癡情台男苦等25年…忍痛斬孽緣
2026/10/25 1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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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男子阿國(化名)25年前與中國大陸籍女子阿梅(化名)結婚,女方來台同居不到半年,就偷偷離境返回大陸,此後音訊全無;丈夫阿國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綜合相關事證,法官認為,夫妻長期分居兩地,各謀生計,已無法達成實質夫妻生活的婚姻目的,任何人倘若處於同一境況,都會喪失維持婚姻意欲,認定訴請離婚有理由,應予准許。

桃園市男子阿國(化名)25年前與中國大陸籍女子阿梅(化名)結婚,女方來台同居不到半年,就偷偷離境返回大陸,此後音訊全無;丈夫阿國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綜合相關事證,法官認為,夫妻長期分居兩地,各謀生計,已無法達成實質夫妻生活的婚姻目的,任何人倘若處於同一境況,都會喪失維持婚姻意欲,認定訴請離婚有理由,應予准許。
與中國大陸籍女子結婚,女方來台短短幾個月就離境返回大陸,此後音訊全無、失聯超過20年。男子心死向法院訴請離婚,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婚姻已生重大破綻且無回復希望,判准兩人離婚。
判決指出,男子阿國(化名)2001年11月跟中國籍女子阿梅(化名)在大陸地區結婚,同年12月底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夫妻在桃園市龜山區定居,未料,妻子入境後,於2002年5月27日逕自離開台灣返回大陸就此失聯。
夫妻分隔至今20多年,彼此都沒聯繫,阿國認為婚姻已名存實亡,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經法院合法通知,阿梅都沒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
綜合相關事證,法官認為,妻子阿梅離台超過20年未歸,夫妻長期分居兩地,各謀生計,已無法達成實質夫妻生活的婚姻目的,任何人倘若處於同一境況,都會喪失維持婚姻意欲。
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國訴請離婚有理由,應予准許,而阿梅應負較大之責任,且女方須負擔這次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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