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救護車34秒被檢舉…慘吞3600元罰單、吊銷駕照!駕駛1原因成功撤單
2026/10/25 09:31:00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去看看
台中陳姓男子去年開車在嘉義市路口等紅燈,遇救護車鳴笛因未「立即」避讓,阻擋約34秒,遭民眾檢舉裁罰3600元、吊銷駕照且1年內不得考領。陳男不服起行政訴訟,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認為他前方橫向有車流,貿然閃避會有碰撞風險,認為他雖避讓緩慢,但客觀上確有避讓作為,若強求數秒內迅速避讓恐危害往來車輛,認定原裁罰違誤,審理後,撤銷裁罰,可上訴。

台中陳姓男子去年開車在嘉義市路口等紅燈,遇救護車鳴笛因未「立即」避讓,阻擋約34秒,遭民眾檢舉裁罰3600元、吊銷駕照且1年內不得考領。陳男不服起行政訴訟,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認為他前方橫向有車流,貿然閃避會有碰撞風險,認為他雖避讓緩慢,但客觀上確有避讓作為,若強求數秒內迅速避讓恐危害往來車輛,認定原裁罰違誤,審理後,撤銷裁罰,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025年11月11日下午5時許,開車行經嘉義市東區彌陀路與光仁街口因阻擋救護車約34秒,被民眾檢具事證檢舉有「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之違規行為監理所依據警方舉發,裁罰3600元、吊銷駕照且1年內不得考領。
陳男不服,認為當時天色昏暗且人車眾多,需要時間反應,隨後已移動車輛讓行,並非刻意不讓,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勘驗救護車行車紀錄器,當時陳男在停止線後方等紅燈,救護車靠近時,他有兩次向左微幅移動,但右側空間不足;經救護車廣播並按喇叭後,才緩慢向左前方移動讓出空間。
法官考量,該路口非垂直角度,當時橫向車道已有車輛起步往前經過,陳男若貿然駛出確實有碰撞風險。
法院認定,陳男雖避讓緩慢,但客觀上確有避讓作為,若強求數秒內迅速避讓恐危害往來車輛,認定原處分未考量此部分,認定裁罰有違誤,因此,審理後,撤銷裁罰,可上訴。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