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酒後心情差、潑汽油燒家!法官判處緩刑「2關鍵原因」曝光
2026/09/27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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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金山區賴姓男子今年5月酒後失控,在家中潑灑汽油縱火,過程中不慎引燃汽油桶,所幸賴男及時將火勢撲滅,未釀成重大災情。基隆地院審理後,考量賴男犯後坦承犯行、主動自首且已獲得父親諒解,未造成住宅燒燬,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判處賴男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3年,並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此事件再次提醒民眾,酒後情緒管理至關重要,切勿因一時衝動觸法,不僅危害公共安全,更可能造成難以挽回的家庭悲劇,法律亦將嚴懲相關縱火行為。
今年5月間,新北市金山一名賴姓男子,因酒後心情不佳,竟在家中潑灑汽油縱火,還不慎燒到自己的手及汽油桶,他嚇得將打火機及汽油桶丟到1樓庭院,並急忙將火勢撲滅,所幸未燒到住宅。基隆地院審理,考量賴男自行滅火後自首,也獲得父親的原諒,因此依涉犯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3年。

據了解,賴男與父親同住,他於去年間,飲酒後情緒失控,竟在家中潑灑汽油縱火,不慎燒到手及汽油桶,他驚慌之下,將打火機及汽油桶丟到1樓庭院,導致汽油桶起火燃燒。賴男見狀,隨即拉水管灑水撲滅火勢,警消獲報到場,賴男坦承噴汽油縱火,被依法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法官審酌賴男坦承犯行,並及時自行撲滅火勢,加上獲得父親諒解,且5年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之罪,因此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3年,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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