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做黑的」生意超好!台中老鴇8年爽撈1655萬…落網全部沒收
2026/09/18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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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唐姓女子開設養生館,卻私下經營非法性交易,與美容師採取六四分帳,營業長達八年,不法獲利高達一千六百多萬元。案經檢警查獲並移送法辦,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唐女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一千六百五十四萬餘元;另名協助經營的員工吳男則判刑三個月,沒收三十六萬元。法官痛批兩人行徑敗壞社會風氣,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一名唐姓女子開設養生館,私下媒介性交易,與來工作的美容師採「64分帳」,營業8年多,直到今年才被檢警查獲。唐女落網後坦承,養生館每月營收約40萬至50萬元,換算下來,唐女這幾年至少賺了1655萬元。法院審理後,依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各判處唐女5月、員工吳男3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
唐女坦承,養生館每月營業額約40萬至50萬元,由美容師抽6成、她收4成,按照每月最低營業額40萬計算,養生館開業8年多,以103.47個月計算,不法所得至少1655萬5200元。扣除檢警已查扣現金7800元,法官裁定須追徵1654萬7400元。
員工吳男則表示,自己受雇於唐女,月薪4萬元,在他入職到被警方查獲為止,共計工作18個月,犯罪所得72萬元。法官考量吳男參與犯罪程度,認為全部宣告沒收太過嚴苛,因此判決沒收一半薪資36萬元。
法官認為唐女及吳男不循正當途徑賺錢,以容留、媒介女子從事性交易行為牟利,敗壞社會風氣,助長賣淫歪風,對社會善良風俗產生危害。但考量二人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判處唐女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654萬7400元;員工吳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3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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