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現金5000元」發到月底!領取資格一次看 錯過就沒了

5000元今天開始發放!花蓮縣萬榮鄉公所日前公告「振興經濟禮金」領取辦法,符合資格者每人可一次領取新台幣5000元現金,今(18)日起正式開放領取,發放期限至9月30日為止。值得注意的是,逾期未領取者將不予發放,因此符合資格的民眾記得把握時間。另萬榮鄉公所9月17日發布最新公告,馬遠村其中一處發放站地點已經變更,前往領取前務必留意。
根據萬榮鄉公所公告,此次「振興經濟禮金」符合資格者,每人發放新台幣5000元整,並採取一次性現金方式發放。發放期間自9月18日起至9月30日截止,逾期未領取者不予發放。
至於哪些人可以領取?依照公告,符合下列資格者即可領取,包括5月26日(含當日)以前設籍萬榮鄉,且發放當日仍設籍萬榮鄉;9月30日前(含當日)已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者。
發放對象原則上依戶政機關提供的名冊辦理;若有名冊遺漏等情形,則應在領取期限前檢附「個人詳細記事戶籍謄本」,向萬榮鄉公所提出申請。另外,若符合資格者死亡後涉及繼承領取,則依相關規定及民法繼承程序辦理。
第一階段發放時間為9月18日至9月19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在各村設置發放站,可辦理本人親自領取、代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人領取,以及委託領取。
各村發放地點分別為西林村「西林多功能活動中心」、見晴村「見晴多功能活動中心」、萬榮村「萬榮國小活動中心」、明利村「明利村活動中心」、紅葉村「紅葉多功能活動中心」。
馬遠村部分則要特別注意,萬榮鄉公所9月17日最新公告指出,原定設於「馬遠村多功能聚會所」的發放站,已變更為「馬遠村辦公處」,符合資格的村民應依最新地點前往辦理。
第二階段將自9月21日至9月30日辦理,地點改為萬榮鄉公所三樓「萬榮鄉民代表會」。發放時間為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4時,但不包含假日及國定假日。本人親自領取時,依公告應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領取通知單」共3項資料,身分證經查驗後將立即交還本人。
若要代未成年子女領取,應準備代未成年子女領取委託書、戶口名簿影本、法定監護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以及領取通知單。父母婚姻關係存續者,可由父母其中一方辦理;若父母已離婚,則由法定監護人辦理,如雙方皆具監護權,須依規定完成雙方簽章。
至於委託他人代領,則應依委託情形準備相關委託書、身分證件、印章及領取通知單。若屬於「非同戶親屬代領」,還必須另外提供村長證明書。
萬榮鄉公所表示,非本人親自領取者,應事先至所屬村辦公處索取相關委託表件,完成委託人或監護人簽名、蓋章,並經村長確認戶籍或委託關係、村幹事核對證件及初審資料後,再持相關文件前往發放站辦理。
萬榮鄉公所提醒,領取人應在發放名冊上簽名、蓋章或按指印;資料若有疑義,公所得暫緩發放,待確認後另行通知。如果經查不符合領取資格卻已領取禮金,公所將依法通知限期返還,逾期仍未返還者,將依法辦理後續強制執行程序。
此次振興經濟禮金每人5000元,發放期限至9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發放。尤其是委託領取、代未成年子女領取、親屬代領或繼承領取者,公所建議提前向所屬村辦公處確認應備文件及完成相關表件,以免因資料不齊需要往返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