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風暴隔21天才道歉!陳時中「強烈要求廠商擔責」:天經地義的事

中聯致癌油風暴延燒,衛福部近日公布可重新上架產品批號,共501項相關產品可重新上架,引發在野黨質疑。對此,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今(25)日表示,政府依法行政,但准予上架後還有很多問題,第一就是廠商的責任完全不足,政府會強烈地要求中聯、泰山、福壽、福懋必須負起對中下游廠商以及相關店家的損害賠償。即使能夠重新上架,但有些產品已經過期、民眾沒有信心、商譽受損,「事實上它也經很難賣了」,因此要求廠商把這個責任擔起來,「我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陳時中今日接受電視節目專訪,針對外界質疑重新上架的條件與標準,陳時中首先強調,這是依法行政,政府命令它下架,也有當原因消失時要撤銷原處分,讓它繼續上架,這在《食安法》第52條有很清楚的規定,政府必須依法行政。
陳時中說明,兩個原因的消失,就是產品檢驗合格,當然大家可能會懷疑在製程上是不是有問題,可是終究出來的是一個合格的產品,本來認為產品可能存在苯駢芘(BaP)超標情況,但除了這7批以外的其他油品沒有超標的疑慮在,當然要撤銷原處分,准予上架。
「准予上架後面還有很多的問題」,陳時中強調,第一個就是廠商的責任完全不足,政府讓它上架,大家忙得要命,但原因是誰?原因就是有人做了錯事情、有人隱匿不報、有人甚至有以A代B等可能相關的不法情事,然後就像昨天開記者會跟大家道歉,而且隔了21天。
陳時中認為,未來應該要有「瑕疵品」或是所謂的「加害給付」,它有這樣一個不給付的責任在,就是所謂的債務不給付、不履行的責任在,還有一些民事相關的責任。所以,政府會強烈地要求中聯、泰山、福壽、福懋要負起對於中下游廠商以及相關店家的損害賠償,還有其他做適當的一些處置,都應該要去負擔這個責任。
陳時中說,這分兩方面,一方面讓廠商的責任能夠加重,然後有一些縱使可以上架,但有一些產品已經過期了,這就是損害;有一些民眾的信心都沒有,東西怎麼賣?所以,相關的損害賠償,都應該由廠商把責任擔負起來,「我們會強力地要求這樣的一個作為。」
此外,政院提出《食安法》修法,將罰款提高至最高3000萬元,國民黨則自提版本主張罰款提高到10億元,未來在罰款部分是否會有溝通空間?陳時中表示,當然會溝通,行政院向來也秉持傾聽民意,民意的要求如果是合理的,大家可以來協商、好好談,看怎麼樣才是適宜的、懲罰的比例到底恰當不恰當?也要參考法界的相關意見。
陳時中並指出,原本的《食安法》裁罰是應該是3萬、6萬到兩億,有立委提到10億,而行政院提出3000萬元,是加重對於沒有主動的相關作為,如延遲通報等,最高可以罰到3000萬。
至於部分地方首長直言不會上架,外界疑慮是否會有多頭馬車的問題,陳時中表示,中央跟地方是一體的,日前開會時,新北市的首長講了一句「一個政府」讓他覺得很感動,就是地方跟中央必須充分合作,解決民間的問題,「不然好幾個政府哪可以?」所以中央政府一定會好好地與地方溝通這件事。
陳時中指出,以前「食安五環」就有一環是加重惡質、黑心廠商的責任,就是他所提到所謂債務不履行的相關契約責任及民事責任,而政府也要求,中聯、泰山、福壽、福懋要把這個事情擔起來,對於中下游的相關損失,如果有誠意做好,既然其實願意再上架的人很少,「事實上它也經很難賣了啦」。
陳時中坦言,雖然依法行政可以重新上架,可是商譽受損,基本上這不但是瑕疵給付,而且已經是加害給付,所以要求廠商把這個責任擔起來,「我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