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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工作!2泰女來台賺皮肉錢 他送便當被逮判3月

2018/02/04 18:44:00
2018/02/04 18:44: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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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泰國籍妮塔雅及希莉紋等2名女子,去年6月間以觀光名義來台賣淫,基隆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循線將2女及送飯的葉姓男子(56歲)逮捕到案,警方偵訊時發現,2女賣淫價碼為3000元,卻只能分得1200元,其餘6成全被仲介拿走,2女訊後依社維法裁罰,葉男則涉犯圖利容留性交罪,遭法官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去年間,跨國應召集團進駐基隆市區,以一樓一鳳的方式賣淫,警方獲報後派員查看時,赫然發現葉男經常前來送便當,進而鎖定賣淫女子據點,待尋芳客進入屋內交易後,再一舉登門逮人。

葉男應訊時表示,他是受雇於1名綽號「小五」的男子,以日薪500元的代價送飯給賣淫女子,或協助購買生活用品,至於賣淫女子的交易細節,他則是一概不清楚,平時與小五都是透過LINE聯繫,他並不知道對方真實身分。

妮塔雅及希莉紋均坦承賣淫,她們都是利用LINE與小五接洽,25歲的妮塔雅因年紀較輕,因此性交易價碼為3000元,希莉紋雖是43歲的「高齡」應召小姐,仍向嫖客收取2800元,但2人分別要被抽走1800元及1600元的仲介費,並透過葉男將仲介費轉交給小五。

法官認為,葉男與他人共同容留女子與他人性交易,不但敗壞社會善良風氣,也助長物化女性歪風,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判葉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泰女以觀光名義來台賣淫,基隆警方循線逮獲2女及送飯的葉男,2女賣淫價碼為3000元,訊後依社維法裁罰,葉男則涉犯圖利容留性交罪,遭法官判3月徒刑(翻攝畫面)

▲泰籍女子以觀光名義來台從事賣淫工作遭逮。(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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