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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印尼妻24年…她跑回鄉:表明不願再來台灣!尪年近90歲遭惡意遺棄

記者 陳弘逸 苗栗報導
2026/11/01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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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年近90歲的男子阿國(化名),2001年與印尼籍女子阿花(化名)結婚,兩人同居20多年,不料妻子去年返回印尼後,便未再入境台灣,還表明不願返台。丈夫因年事已高,需配偶照顧與陪伴,遭妻子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夫妻義務,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構成惡意遺棄,判准兩人離婚。
苗栗年近90歲的男子,2001年與印尼籍女子阿花(化名)結婚,兩人同居20多年,不料妻子去年返回印尼後,便未再入境台灣,還表明不願返台。(示意圖/AI製圖)
苗栗年近90歲的男子,2001年與印尼籍女子阿花(化名)結婚,兩人同居20多年,不料妻子去年返回印尼後,便未再入境台灣,還表明不願返台。(示意圖/AI製圖)

苗栗年近90歲的男子阿國(化名),2001年與印尼籍女子阿花(化名)結婚,兩人同居20多年,不料妻子去年返回印尼後,便未再入境台灣,還表明不願返台。丈夫因年事已高,需配偶照顧與陪伴,遭妻子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夫妻義務,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構成惡意遺棄,判准兩人離婚。

判決指出,男子阿國(化名)與印尼籍女子阿花(化名)於2001年1月29日結婚,婚後妻子來台與丈夫共同生活,同居在苗栗;女方於2025年6月12日返回印尼後,便未再返台。

阿國主張,已年近90歲,生活起居及身心狀況都需要配偶照顧、陪伴,但妻子返回印尼後,不僅長期未返台,還表明不願在一起生活,無奈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審理期間,經合法通知阿花都未出庭,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表達意見。

法院依據阿國提出戶籍謄本、機票購買證明及妻子阿花護照影本等資料,確認女方出境後,未再入境台灣,因此堪信,男方主張為真實。

法官認為,妻子阿花返回印尼後,未與丈夫共同生活,並明確表示不願返台,足認已無維持婚姻共同生活的意願,且阿國年近90歲,生活起居及身心狀況更需要配偶照顧、陪伴,妻子又未提出長期滯留海外的正當理由,已構成持續性的惡意遺棄,審理後,判准兩人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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