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指離岸風電招商失敗 能源署:推動成果不容抹滅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亞太區域總裁許乃文今天表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到3-3期招商失敗,建議政府在明年3-4期選商,可把標規、環境打造得更具吸引力,並盤點好所有海域。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對CIP身為得標最多的廠商卻抨擊政策失敗感到不解與遺憾,特定業者意見不容抹滅台灣推動離岸風電成果。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期選商9月底截止收件,CIP以「渢妙3號離岸風場」提出標書,沃旭能源則交出「大肚1號離岸風場」投標文件,不過2處風場選址在台中、彰化外海高度重疊,外界評估最終可能只有1家獲選;經濟部預計今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與公告容量分配。
CIP今天在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舉行媒體聯訪,針對渢妙1號、2號風場進度,CIP亞太區域總裁許乃文表示,1號風場非常順利,進度超前,陸上變電站及海上變電站陸續完工並成功送電,即便今年氣候窗已經進入尾聲,但會施工到最後一刻;2號風場目標在明年6月前完成融資。
至於3-3期選商有何優勢可以勝出,許乃文表示,CIP從2018年第2階段遴選開始,每次都參與政府開標,且每次得標後都是準時繳交、融資準時到位,並獲官股支持,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也不例外,不管外界怎麼看衰台灣,他們都與政府站在一起、順逆與共。

許乃文說,或許因目前行政程序狀況導致風場選址重疊,但渢妙1號、2號、3號風場構成的金三角,一直都是這樣規劃,希望為台灣再創造更多電力。
針對政府明年仍將啟動3-4期選商,是否會認為時程太快,以及有何建言。許乃文指出,如果3-4期又是明年上半年選商,實在太快,3-1期、3-2期、3-3期就是一直趕所以一直失敗,很多同業建議標規能有更多突破,因此政府可以把標規、環境打造得更具吸引力,並盤點好所有海域。
許乃文表示,這次3-3期招標情形就是失敗案例,最近經濟部對此指出,主要是受地緣政治、開發商國際資源布局等因素影響;她建議可以在3-3期決定選商後,到明年底前再好好盤點海域,另外包括環評諸多限制、許多行政契約待解約、中央與地方政府溝通不順、許可同意函耗時等問題仍在,許多機制都沒搭配好,不懂為何要這麼急。
許乃文也說,在台灣不能只看離岸風電,而是要看電力多元配置,像是核能、小水利、地熱等,是否能有更多社會溝通,因此希望國家整體盤點,看離岸風電可以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面對選場重疊問題,是否代表未來要往深水區發展。許乃文說,確實因NGO團體有疑慮,加上近岸的風較弱,未來勢必會越來越往深海發展,但越往深海的技術含量越高、金額越貴,在台灣能做到的開發商非常少,也需要政府審慎思考,雖然3-3標規有提高門檻,但能否更有效篩選、招商,另像本土銀行提供資金、融資的參與度等,對往深海發展會是重要關鍵。

許乃文強調,以長期來看,錢是真正支持離岸風電發展的根本,像前總統蔡英文以國產化、產業鏈為發展重點,以勞力賺錢,但總統賴清德政府聚焦綠色金融,是用錢來賺錢,像金管會提出兆元投資台灣計畫,引導壽險資金回留台灣長照中心與離岸風電廠等,這也是下一階段台灣能接軌歐洲綠色金融的政策操作。
針對CIP指招商失敗,經濟部能源署回應,政府推動離岸風電政策已十數年,CIP身為得標最多的廠商卻抨擊政策失敗,能源署表示不解及遺憾。
能源署說明,離岸風電各期選商皆公開徵詢各界意見,達成共識後才進行後續公平選商作業,特定業者意見不容抹滅台灣推動離岸風電成果。
能源署強調,台灣至今已完成5GW設置容量、成果豐碩,且台灣2025年在離岸風電全世界名列第5名,經濟部將持續完善台灣離岸風電開發環境,加速推動台灣離岸風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