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控被「下降頭硬上19次」!訊息露餡只做兩次 少年遭法官告發

嘉義一名少年寄宿在成年男子家中,事後竟指控對方藉討債、宗教施壓,甚至恐嚇「下降頭會害死家人」,對他連續性侵、猥褻多達19次,檢方偵結後將男子起訴,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案情出現驚人大逆轉,法官抽絲剝繭比對對話紀錄與歷次證詞,發現少年指控情節破綻百出,且搬離後甚至曾傳訊「做了兩次」,與男子坦承合意性交說法吻合;法官認定缺乏強制事證判男子無罪,並認定少年涉嫌編造遭強迫情節,當庭依職權向檢方告發少年涉犯誣告及偽證罪。全案檢方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名男子於2023年9月間結識少年,經少年父母同意後,自當年底起讓少年寄住家中,檢方起訴主張,男子明知少年未滿18歲,涉嫌於2024年2月至9月寄宿期間,以要求償還生活開銷、替家人還債,以及若不從「將下降頭危及家人安危」等威脅手段施壓,先後對少年犯下19次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得逞。
男子受審時大聲喊冤,坦承兩人在同居期間曾發生過2次性行為,但堅決否認有任何強迫舉動,強調雙方完全是出於自願。
嘉義地院合議庭審理時深入比對各項證據,發現全案漏洞百出。首先,少年針對遭到性侵的發生次數、被逼迫的過程與施壓方式等關鍵細節,在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說法反覆、矛盾重重;而少年在初次報警後才製作的手寫筆記,被認定純屬訴訟事後蒐證,證明力嚴重不足。
此外,法官檢視雙方在LINE及Messenger的通訊對話紀錄,少年雖辯稱部分對話是男子私自登入其帳號傳送,但說詞前後不一。關鍵在於,少年搬離該住處後,曾主動傳訊息提及兩人「做了兩次」,恰好與男子坦承合意發生2次性行為的時間點與次數完全吻合,對話內容更顯示兩人過去互動極為親密熱絡。
至於少年指控的降頭與金錢施壓,法官查出相關宗教與欠款訊息全是在少年「搬離之後」才出現,難以認定與先前的性行為有何直接因果關聯,合議庭綜觀全案證據,認為無法證明男子有施加強制手段,依法判決男子無罪,不僅如此,法官認定少年涉嫌虛構遭強暴情節,更在偵審具結後作偽證,嚴重浪費司法資源,已依職權向檢察官告發少年誣告及偽證罪嫌另案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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