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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識女被拖進涼亭硬上!渣男辯「有好感先試車」 匯千元補償下場曝

記者 洪正達 報導
2026/10/06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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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孫姓男子2025年與初識女子赴宿舍算塔羅牌時襲胸猥褻,遭拒竟口出狂言稱「有好感先試車」,隨後更在涼亭強脫女子衣褲性侵得逞,事後甚至匯款1600元作為陪伴費。嘉義地院審理時,法官痛批孫男狡辯,強調帶人回房非性暗示,性主動方須確任對方同意,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球鞋店員性侵初識女辯「有好感先試車」,事後匯1600元當陪伴費,嘉義地院重判4年2月。(示意圖/東方IC)
球鞋店員性侵初識女辯「有好感先試車」,事後匯1600元當陪伴費,嘉義地院重判4年2月。(示意圖/東方IC)

 


嘉義孫姓男子2025年間在酒吧搭訕初識一名女子,結束後跟隨對方返回宿舍,但他不僅襲胸猥褻,還狂言「對有好感的女生都會先試車」;在女子表明拒絕後,孫男竟趁步行行經暗處涼亭時,強脫女子衣褲性侵得逞,事後甚至匯款1600元充當「陪伴費」。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女子帶人回房僅屬一般社交互動而非性暗示,性主動方有責任確認對方完全同意,痛批孫男狡辯,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妨害性自主案件發生於2025年11月14日凌晨,女子在嘉義某酒吧結識孫男,飲酒結束後孫男開口詢問能否到女子住處聊天,女子答應並帶他返回宿舍房間,兩人起初在房內算塔羅牌,孫男卻突然起色心動手襲胸,女子當場撥開對方的手嚴正抗拒「這樣太快了」,並閃避至沙發旁,未料孫男竟聲稱「如果對對方有好感都會先試車」,女子再度回嗆「就算試車也是曖昧關係,不是第一天認識就發生關係」。

見女子堅決反對,孫男表面作罷,女子於凌晨3點多陪同他步出宿舍,怎料行經一處涼亭時,孫男色心大起,強行脫去女子衣褲壓制性侵,甚至出手摀住女子嘴巴阻止呼救,女子因身處暗處且害怕裸體遭路人看見,驚恐之下不敢劇烈反抗。

事發後女子機警傳訊並打電話向友人求救,為防孫男抓狂施暴,女子假裝掛斷通話,實質上讓電話持續保持在線錄音監聽。孫男隨後向女子表示為了補償其時間,主動透過網路轉帳1600元作為「陪伴費」,女子為保全犯罪證據提供帳號,並在現場拖延時間等候友人趕抵陪同離去,隨即直奔醫院驗傷報警。

法院審理期間,孫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兩人在互動過程中曾牽手、擁抱與接吻,且女子在房內與涼亭均有機會大聲求救或逃跑,事後不僅收下1600元陪伴費,友人到場時亦未當面揭發,主張女子反應「有違常情」。

嘉義地院合議庭審理時,法官指出發動性行為的一方有責任確保對方是在自由、自主且完全清醒的狀態下表示同意,兩人當晚在酒吧初識、並無深厚感情基礎,女子基於社交禮儀同意對方回房聊天,充其量僅能視為一般人際互動,絕不可任意解讀為「默許性行為」的暗示。此外,女子受害後落淚哭泣、打電話求援並刻意保持通話等反應均合乎受害情境,認定孫男辯詞全係卸責之詞,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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