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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後護照還能用?外交部揭判斷標準 差太多恐過不了這關

2026/09/29 0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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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醫美風氣盛行,外交部領務局特別提醒,若民眾因醫美、整形或體重變化導致外貌與護照照片差異過大,恐影響通關順利度。依據《護照條例》,若相貌變更至難以辨識,應主動申請換發護照。領務局指出,判定標準並非單看醫美項目,而是以整體五官輪廓與臉部特徵是否相符為準。若無法確認身分,申請時可能需補交醫療證明。建議民眾若發現本人與照片顯著不符,或曾於通關時遭質疑,應儘速換照,以免遭自動通關系統拒絕或面臨人工審查的不便,確保出入境順暢。

文/CTWANT

外交部領務局提醒,若醫美、整形或其他因素造成外貌與護照照片出現明顯差異,應主動申請換發護照,以免臉部辨識失敗影響通關。(示意圖/外交部提供)
外交部領務局提醒,若醫美、整形或其他因素造成外貌與護照照片出現明顯差異,應主動申請換發護照,以免臉部辨識失敗影響通關。(示意圖/外交部提供)

醫美、整形後外貌變化明顯,護照還沒到期也可能得提前更換!近日有民眾分享,申辦護照時因外貌與過去照片差異較大,被要求以書面列出曾進行醫美的部位,甚至提供相關醫療院所資訊,引發討論。外交部領務局說明,法規並未列出割雙眼皮、隆鼻、點痣等特定項目,只要相貌與護照照片出現明顯差異,就可能需要換發護照;若差異大到無法確認身分,申請時還可能被要求提供醫院證明等佐證資料。

不少民眾進行雙眼皮手術、隆鼻、戴牙套或其他醫美療程後,會疑惑原有護照是否還能繼續使用。也有網友分享,友人因整形後沒有更換護照,出境使用自動查驗通關時無法順利辨識,最後必須改由移民官進行人工審查。

依《護照條例》第19條第2款規定,持照人若「相貌變更,與護照相片不符」,就應申請換發護照。不過,是否需要換照並非單純按照做過哪些醫美項目決定。

外交部領務局指出,目前並沒有將點痣、割或縫雙眼皮、隆鼻、削骨、抽脂、植髮等項目逐一列入規定。所謂「相貌變更」,可能來自年齡增長、體重明顯改變等自然因素,也可能是醫美、疾病手術等非自然因素,真正的判斷重點是本人現在的臉部特徵,是否仍能與證件照片相符。

即使做過醫美,也不代表護照一定要立即更換。若只是輕微臉部修飾,在收件人員確認身分無誤,且透過目視或系統比對後,認定沒有影響整體五官輪廓及臉部特徵值,就不需要因此提前申請換照。反之,若外貌改變程度已經讓本人與原本證件照片產生明顯落差,情況就不同。

領務局表示,申辦護照所附照片必須真實呈現申請人的實際樣貌,收件時會先以目視方式,比較新照片、本人相貌、身分證照片及目前持有的護照照片,進入製發程序後,還會再比對相關照片的臉部特徵值。若目視或系統比對發現照片與本人、身分證或原護照資料存在差異,依規定可以要求申請人進一步說明,必要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至於有民眾反映,辦護照時被要求寫出整形或醫美部位,甚至交代醫美診所資訊,領務局說明,依《護照條例》第21條第1項第2款,當申請資料或照片與所繳身分證明文件、既有檔存資料存在相當差異時,可以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到場說明。

申請人進行補正或說明時,必須交代造成外貌變化的原因,並留下書面資料供審核。書面說明沒有固定格式,不論手寫或打字都可以;若相貌差異過大,已難以確認是否為同一人,就可能進一步要求提出醫美相關醫院證明等文件佐證。

證件照本身也有規範。近年流行的「韓系證件照」常透過濾鏡或修圖調整五官及皮膚細節,但領務局提醒,護照照片必須真實呈現本人樣貌,具有辨識作用的痣、胎記及疤痕等特徵應清楚呈現、不得遮蓋,也不能使用經修改或修圖後造成失真的照片。

若是在現實生活中點痣等輕微臉部修飾,只要沒有改變整體五官輪廓,一般不致影響通關,因此也不代表一定需要重新申辦護照。至於民眾該如何自行判斷是否到了必須換照的程度,領務局建議,可從「現在的自己是否仍與護照照片相符」判斷。

不論變化來自年齡、體重,或醫美、疾病手術,如果自己或親友已明顯覺得現在樣貌與護照照片存在顯著差異,甚至曾遭外國移民官對身分提出疑問,就應考慮主動申請換發。若外貌已明顯改變卻繼續使用舊護照,最直接的影響就是臉部辨識可能無法順利完成。屆時不僅自動查驗通關可能失敗,也可能必須改由人工確認身分,增加入出境時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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