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條例三讀 律師揭藍白兩大謊言、曝應對之道:行政院應該要副署
在藍白聯手下,立法院會27日三讀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明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主管機關為國防部;中央政府應循年度預算程序,連續6年編列總額新台幣2400億元,每年編列400億元為原則。廖國翔律師撰文拆穿藍白兩大謊言,他說,真正的問題,其實在於行政院要的是軍購預算,人民要的也是無人機上戰場保疆衛土,但藍白則端出一套很爛的無人機產業條例來交功課,這樣的答卷當然是零分。

怎麼看藍白的無人機條例?廖國翔律師說,其實就是藍白拿來魚目混珠的一份答卷,他們被迫回應「擋無人機」的壓力,只好做做樣子說他們要推一套專法、涵蓋更全面、預算更高,但問題是那根本跟行政院提出的是兩套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其實就是偷換概念。
廖國翔律師分析,藍白第一個謊言:所謂預算總額從2100億「提高」為2400億,單純只是誤導視聽的說詞根本是完全不同的東西。行政院規劃的是2100億元在年度預算外的特別預算,而藍白三讀版本,則是要求每年僅能於總預算內編列400億元,然後先騙選民說這叫做「財政紀律」,再同時騙選民說他們編列的無人機預算更高,所以沒有「砍無人機預算」。
第二個謊言則是採購內容也完全不同:行政院原規劃此筆預算要做為國防軍用無人機採購之用,然而藍白通過之版本則實為包含產業獎勵、測試場域、產業資料庫、出口推廣之無人機專法,性質上是一部產業法。其實本質就是用來安撫已經罵得要死的無人機產業,沒有要讓政府買軍用無人機。
廖國翔律師提到,在軍用無人機部分,條例規定「應優先採購」,包括國軍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等三項裝備。說是「優先採購」,但行政院原本規劃花2100億元來採購這些裝備,立法院卻每年只給行政院400億元的額度,且在那包山包海的無人機產業發展預算內,那麼實際上行政院能花在軍用無人機採購的預算究竟剩下多少?說穿了就是打假球。
廖國翔律師進一步分析,如果說這部法律只是為了敷衍了事、交差應付民意那也就算了,但法案第12條要求行政院設置「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督導全國無人載具產業政策,且依第5條第3項,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綱領尚須先經該委員會審議通過,行政院方得核定,給了這委員會高於主管機關之權限。
另一方面,立法院更試圖插手這個則由立院將手伸進這委員會的組成,要求行政院應該遴聘過半數由立院各黨團推薦的委員。
此外,該委員會之會議紀錄「應以刊載行政院網站之方式主動公開」,內容包括案由、議程與決議內容。換句話說,將來我國關於無人載具之產業鏈布局、關鍵零組件缺口與軍用採購方向,都需要放在網站上公開給全世界看,當然也包括中國。
說了那麼多這條例的弊病,但通過都通過了,下一個大家關心的議題就是行政院要怎麼對應?是不是又要不副署?廖國翔律師說,他的答案是應該要副署。為什麼?因為藍白正在等著行政院不副署,一旦不副署無人機條例,藍白就能用來打擊行政院過去八次不副署的正當性,他們只要喊出「行政院連自己提的無人機條例都要擋」,就更強化他們對支持者所灌輸的「不副署只是行政權獨裁又為反對而反對」之敘事。
為什麼這部法律有前面說的問題,但副署了也不會怎樣?因為這法律只是問A答B、魚目混珠、寫得很爛又夾帶私貨,但沒有到不能用的程度,行政權在執法時就能反制並解決前面提到的疑慮。
例如大家最氣憤的委員會,廖國翔律師說,條例第12條末項其實也明定「其組成、任務及運作方式,由行政院定之」,且條例第23條亦授權主管機關制訂施行細則。因此行政院與主管機關,對於委員會之組成乃至於運作,其實於執行上都可能有主導之空間。說句沒輸贏的,就算行政院最後只用了民進黨團推薦的人選,藍白除了在立法院繼續無意義叫囂又能怎樣?
又像是前面講的公開資訊的議題,行政院同樣能在辦法或施行細則中加入不予公開的項目。此外,這法律其實並沒有排他性,並沒有限制行政院就軍用無人機另提出特別預算的條例。廖國翔律師直言,如果他是行政院,一定就是援引那條「應優先採購」三型軍用無人機的規定,馬上重新提一個特別條例到立法院。
總之,這法律當然很爛、問題也很多,但也幸虧它真的訂得夠爛,所以反而沒對行政院造成實質限制,在執行上都有對應的手段,所以真的沒必要隨便把不副署的大招放出來。廖國翔律師點出,它真正的問題,其實在於行政院要的是軍購預算,人民要的也是無人機上戰場保疆衛土,但藍白則端出一套很爛的無人機產業條例來交功課,這樣的答卷當然是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