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就知道中聯油脂毒油?食藥署嚴正澄清:6月才獲知「絕無蓋牌、隱瞞」
2026/08/02 14:24:00
2026/08/02 15: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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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路流傳食藥署早在今年5月就接獲中聯油脂案相關油品異常通報,卻延後處理,引發外界質疑。對此,食藥署今(2)日嚴正澄清,5月並未接獲任何與本案有關的通報,直到6月30日下午4時6分接獲中聯油脂公司通報後,才獲知事件,外界所稱「早已知情」、「隱瞞」或「蓋牌」等說法均非事實。

近日網路流傳食藥署早在今年5月就接獲中聯油脂案相關油品異常通報,卻延後處理,引發外界質疑。對此,食藥署今(2)日嚴正澄清,5月並未接獲任何與本案有關的通報,直到6月30日下午4時6分接獲中聯油脂公司通報後,才獲知事件,外界所稱「早已知情」、「隱瞞」或「蓋牌」等說法均非事實。
食藥署說明,本案是在6月30日下午4時6分接獲中聯油脂公司通報後才得知,並於7月1日立即會同地方衛生局啟動稽查、產品流向追查、抽驗及下架等相關措施,同時對外公布案件處理情形。因此近日網路流傳「食藥署今年5月已接獲中聯油脂案相關油品異常情形通報」等內容,與事實不符。
食藥署指出,中聯油脂早已知悉油品異常情形,卻未依規定即時向主管機關通報。台中市政府已於7月7日裁罰300萬元;食藥署同日也依惡意延遲通報情節,對中聯油脂裁罰1億6,520萬元,目前相關法律責任已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審理中。
另,針對台中地院指今年5月,台糖就已通知中聯,其油品苯駢芘檢驗超標,食藥署表示,依據高雄市目前調查結果,台糖當時自中聯收到的是屬於「原料」的粗膠原油,並非食安法所稱具有衛生安全疑慮的「產品」,因此不屬於依法必須通報的標的,主管機關尊重高雄市衛生局的調查結果。
食藥署重申,本案各項處置均依實際接獲通報時間及檢驗結果依法辦理,絕無外界所稱「隱瞞」、「蓋牌」或「早已知情卻延後處理」等情事,呼籲外界應以事實為依據,勿散布未經查證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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