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班僅1人及格!師遭控只給抄答案怒告家長 法院狠打臉:可受公評
2026/11/02 1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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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某公立高中國中部楊姓數學老師,不滿家長透過縣府專線陳情其教學方式聽不懂、直接給答案抄導致全班僅一人及格,憤而提告家長妨害名譽。檢方偵查及校方調查證實家長陳情有所本且屬可受公評之事,予以不起訴處分。楊師不服聲請自訴,屏東地院審理認定教師教學涉學生受教權與公益,家長無誹謗故意,裁定駁回聲請,全案不得抗告。

屏東縣一所公立高中國中部楊姓數學教師,2025年間因不滿學生家長透過縣府陳情專線反映其「教學方式聽不懂、直接秀答案給學生抄」,憤而對家長提告妨害名譽,檢方偵查後認定家長陳述並非捏造且屬可受公評之事,予以不起訴處分;未料楊師不服再議遭駁回後,仍執意向屏東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教師言行與受教權及公益息息相關,家長並無妨害名譽故意,裁定駁回聲請,全案不得抗告。
裁定指出,該名家長於2025年1月間向屏東縣政府陳情,直指孩子反映數學課教學內容聽不懂,楊師上課常直接顯示答案讓學生抄寫,導致全班29名學生段考竟僅有1人及格、其餘全數滿江紅,楊師得知後大為光火,認為家長未向他查證便向縣府告狀,嚴重衝擊其考績、校內聲譽及未來升遷,執意提出誹謗告訴。
案經屏東地檢署偵辦,校方調查報告證實楊師確實存在「課程內容講授甚少、很少講解題目」,甚至「直接以電子白板同時顯示題目與答案讓學生抄寫」等教學失當情況,認定家長反映內容有所本,並非憑空虛構,且攸關學生受教權益屬可受公評之事,處分不起訴。
楊師一路提起再議遭高雄高分檢駁回,隨後聘請律師向屏東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後續屏東地院合議庭審理時指出,教師肩負公立學校教育責任,其教學作為直接影響學生受教權與公共利益,家長透過1999專線促請主管機關查明,主觀上難認有誹謗犯意,原處分認事用法均無違誤,依法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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