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又搞事!南投男「騎機車逆向上國道」嚇壞路人 法官加重判刑
2026/10/31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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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簡姓男子今年8月酒後騎機車上國道3號,甚至在路肩逆向行駛,酒測值高達0.65毫克,遭警方攔下送辦。法官審理發現,簡男才剛因酒駕及洗錢罪服刑完畢,竟在短短半年內再度酒駕,南投地方法院認定其為5年內累犯,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依法審結。

今(2026)年8月,南投縣一名簡姓男子在草屯鎮某麵攤用餐時貪杯飲酒,明知已泥醉仍執意騎乘機車準備返家,沒想到他因酒醉意識不清,竟一路將機車騎上國道3號,甚至在路肩「逆向行駛」,險象環生,所幸其他路人見狀嚇得急忙報案,國道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巡邏車迅速出動,於國道3號南向220.7公里處、靠近中興系統交流道附近將其成功攔下,及時挽回一命。
今年8月13日,簡男酒後騎車上路,因酒醉意識不清竟一路騎上國道3號,過程中甚至在路肩「逆向行駛」,國道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最終在靠近中興系統交流道附近將其成功攔下。事後警方將簡男帶回名間分隊偵辦,經檢測其身上散發濃厚酒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5毫克,酒測值嚴重超標,觸犯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偵辦。
全案經法官審理,發現簡男不僅是酒駕累犯,其前科累累更令人搖頭,他曾於2024年因酒駕案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同年又因涉及詐騙案觸犯洗錢罪被判刑4月,當時兩罪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 6 月,並透過易服社會勞動方式於今年2月才剛執行完畢。沒想到才短短半年不到,他又再度重蹈覆轍。
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簡男在5年內再度酒駕,符合累犯規定應依法加重其刑,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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