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2天成女屍…害變凶宅「房價跌百萬」!死者父母下場曝
高雄一名邱姓女子前年11月入住前鎮區一間日租套房,沒想到短短2天,竟陳屍房內,房子因此被認定為凶宅,房價雪崩式大跌,屋主氣的向死者父母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認為,邱女生前仍具備識別能力,且能規劃身後財產、變更保險受益人,判定其行為侵害房屋交易價值,判決父母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106萬6765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姓屋主在高雄前鎮區投資一棟大樓,將20樓房屋出租,並同意二房東轉租。沒想到,二房東於前年11月5日以日租方式租給邱姓女子,邱女卻在11月7日凌晨於房內身亡。房屋因此變成凶宅,經不動產估價師鑑定,房價減損達106萬餘元,屋主氣的向死者父母求償。
面對求償,邱女父母表示,女兒生前罹患嚴重憂鬱症,身為成年人的她有自主決定能力,父母無法預料或阻止她做出極端選擇,也從未縱容或樂見悲劇發生。家屬還說,事發後對後事低調處理,沒對外張揚,且房屋也仍持續出租,並未出現屋主所說的嚴重貶值情況;加上女兒留下的遺產不多,他們也無力償還。
不過,法院認為,凶宅的認定應依一般社會通念判斷,不會因家屬是否對外張揚而有所不同;屋主提出的不動產估價報告,也足以作為房屋價值減損的客觀依據。
法官進一步調查發現,邱女生前曾向友人抱怨未獲得家庭溫暖,但經友人勸導後,仍規劃身後財產並變更保險受益人。法院據此認定,邱女當時具備識別能力,能預見死後可能使房屋成為凶宅,卻仍放任結果發生,構成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加損害於他人。
因此,法院判決邱女父母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連帶賠償屋主106萬6765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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