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考績挨批「乏善可陳」!怒告聯電求償316萬 判決結果曝

聯華電子徐姓工程師指控長期遭李姓幹部職場霸凌,導致憂鬱症惡化看診逾50次,向公司申訴無效後,直屬主管陳男更將其考績打為B等並寫下「乏善可陳」,害他痛失超過76萬元獎金,憤而提告求償316萬餘元,案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李姓幹部霸凌屬實,判決聯電與李男連帶賠償15萬元;至於考績評核則屬合理內部管理權限,其餘請求全數駁回。
徐男主張,2020年5月起在廠內屢遭負責排班的李姓幹部挑剔刁難,向人資部門反映未獲積極處置,導致憂鬱症加劇,數年間密集就醫超過50次,陳姓主管接任後不僅未予制止,2024年更將他的考績評為B等,在評語欄寫下「乏善可陳」,使他損失高達76萬餘元的考績獎金,徐男痛批,公司後續未落實有效隔離,兩人仍在無塵室碰面,因而向聯電、李男及陳男連帶求償慰撫金與獎金損失共316萬5535元。
對此,李男抗辯指出,自己僅是生產線協調員並非主管,起因是2020年間徐男操作機台疏失波及同事送醫,他在檢討報告中要求徐男負責因而結怨;隔月徐男欲請喪假出遊,他好心提醒請假事由不可填寫旅遊,徐男又生不滿,李男質疑,徐男早在2012年即有病史,卻在考績評核期密集就醫36次,疑為工作表現不佳預留推託藉口。
主管陳男與聯電公司則說明,徐男過去曾未經報備擅自將電腦攜出場外遭警衛攔阻,且在機台處理上多次違失遭扣分,評定B等與「乏善可陳」之評語皆本於客觀工作事實,聯電也強調,接獲申訴後即啟動換組作業,後續內部調查認定李男具輕至中度霸凌行為後,已對李男記警告2次並調派他處。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依聯電內部調查報告,李男對徐男行為已構成職場霸凌,應負侵權行為責任,判處聯電與李男連帶賠償15萬元精神慰撫金,至於考績評鑑部分,法官認定主管依平時出勤表現與作業疏失評定,核屬企業合理人事管理權限,且聯電事後也進行調職處置,徐男其餘300多萬元的損害賠償請求無理由,於是判決駁回,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