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夠低音震腦!鄰居怒持木棍狂K影城外牆凹陷 瞎辯正當防衛遭判刑
2026/09/16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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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一名王姓男子因不堪影城長期播放電影產生的低頻噪音與震動,嚴重影響生活品質,憤而兩度持木棍猛砸影城外牆洩憤,導致牆面凹陷變形。面對毀損告訴,王男辯稱是為了制止噪音的「正當防衛」,但遭法官打臉駁回。法院審理認為,私力救濟無法解決噪音問題,且其行為不符合法律要件,最終依毀損罪判處王男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法官呼籲民眾面對噪音糾紛,應透過民事求償或合法行政管道尋求救濟,切勿因一時衝動採取暴力破壞手段,以免觸法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嘉義王姓男子因住處緊鄰影城,長期飽受電影放映時產生的低頻重低音與震動干擾,導致自己與母親失眠、身心受創,多次向警方及環保局陳情求助均未果,2025年間王男難忍崩潰,竟憤而兩度持木棍狂K影城外牆洩憤,造成金屬牆面嚴重凹陷變形,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王男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5年11月中旬,王男因不滿影城放映電影時產生的音效長年干擾生活,兩度持木棍敲擊影城外牆,造成金屬材質外牆當場凹陷變形,影城業者發現後氣炸報警提告毀損。
面對指控,王男在庭訊時大聲喊冤,辯稱影城長年製造低頻共振,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居住權與人格權,甚至造成他大腦、頸椎及心臟等器官受損,他強調,過去多次向警局與環保局檢舉尋求行政救濟都無疾而終,持木棍敲擊外牆是為了制止噪音,屬於法律上的「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主張行為並無不法。
不過,法官審理後打臉指出,刑法上的正當防衛必須針對「現在不法之侵害」,且手段需具備防衛的有效性與必要性;王男拿木棍敲打外牆僅造成單純的物理破壞,根本無法降低或阻絕影城產生的噪音,且噪音屬於長期持續狀態,與緊急避難所稱「猝然發生」的危難要件不符,自不能主張阻卻違法。
法官強調,民眾若面臨噪音糾紛,應循民事求償或合法行政管道救濟,不得以私力救濟為由恣意破壞他人財產。但考量王男確實長期遭受噪音干擾、身心俱疲,因一時思慮欠周才失控觸法,惡性尚非重大,最終判處拘役15日,並給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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