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私刑拘禁6小時!男瞎扯「陪友面試在滑手機」法官不信仍判刑

汽車旅館竟成了私刑刑堂!台中市一名廖姓男子 4 年前夥同多名共犯在豐原區一間汽車旅館設局,先後將 2 名被害人誘騙進房痛毆,並以毛巾與口罩矇眼、銬上手銬拘禁凌虐近 6 小時。全案審理時,廖男矢口否認涉案,滿口狡辯稱自己只是「陪朋友面試車手工作、全程都在滑手機」,遭法官嚴詞打臉不予採信。雖然檢方原本依「加重強盜罪」起訴,但台中地院審理認定強盜財物罪證不足,疑涉黑吃黑糾紛,依法變更起訴法條,改依 2 項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合併判處廖男有期徒刑 1 年。
誘騙進摩鐵痛毆私刑!毛巾矇眼上銬拘禁6小時 趁看守熟睡驚險脫逃
判決指出,這起殘暴的私行拘禁案發生於 2022 年 5 月 5 日晚間。廖姓男子與其他 5 名同夥陸續進入台中市豐原區一間汽車旅館開房部署。
當晚同夥先以「交易不明毒品」為幌子,誘騙第一名被害男子隻身進入房內。未料男子一踏入房門,房內眾人隨即蜂擁而上將其壓制一頓痛毆,更持毛巾矇住其雙眼、銬上手銬徹底剝奪行動自由。
隨後,嫌犯一夥奪走該名被害人手機,以相同手法「誘敵深入」,傳訊誘騙第二名被害人趕來旅館會合。第二名被害人抵達後同樣落入圈套,慘遭同夥暴打一頓,並遭口罩矇眼壓制拘禁。兩名被害人遭恐嚇凌虐近 6 小時,直到隔日清晨 7 時許,趁著負責看守的人員體力不支呼呼大睡之際,兩人才冒險合力掙脫束縛,狼狽逃出旅館奔向警局報案求救。
瞎辯陪友應徵車手!辯稱全程都在玩手機 法官勘驗現場重重打臉
台中地檢署偵查後將廖男等人依涉犯「結夥三人以上加重強盜」等罪嫌提起公訴。台中地院開庭審理時,廖男全盤否認犯行,極力卸責辯稱,當晚只是好心陪同朋友前往旅館「洽談應徵詐欺車手工作」,進房後雖然察覺氣氛不對勁,但自己「從頭到尾都坐在一旁沙發玩手機」,完全沒有動手毆打或參與拘禁。
合議庭法官勘驗摩鐵現場照片與監視器畫面指出,該旅館房間內部格局極為開闊,完全無任何隔間或視線遮蔽物,同夥在房內對兩人動用私刑、上銬凌虐長達數小時,廖男全程身處同一空間,絕不可能毫無所悉;再者,選在深夜時分到汽車旅館「應徵車手」,說詞嚴重違背社會經驗常理,認定其辯詞純屬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強盜罪證不足變更法條!疑涉黑吃黑脫罪 法官改依私行拘禁判1年
對於檢方以加重強盜罪起訴部分,兩名被害人雖指證歷歷,控訴身上的金項鍊、提款卡及 3 萬多元現金慘遭強行搜刮洗劫。但法官審理發現,案情背後恐涉及不法集團幕後主使設局或「黑吃黑」的金錢糾紛,全案自始至終並未扣得任何遭強取的贓物可資佐證。
其中一名被害人聲稱被搶走的銀行提款卡帳戶,早在案發前就已有詐欺被害人的贓款陸續匯入,法官不排除該被害人是為了脫免自己另涉詐欺洗錢的刑責而誇大說謊。
基於刑事訴訟法「罪證有疑,罪疑唯輕」之法理,合議庭認定廖男涉犯強盜罪部分事證不足,依法變更起訴法條為私行拘禁罪。法官審酌廖男與兩名被害人素不相識,竟共同以強暴手段剝奪他人行動自由,造成被害人身心巨大恐懼,且犯後飾詞否認、未達成和解賠償,依犯 2 項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各判處有期徒刑 8 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 1 年。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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