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支持再加碼!住宿補助「雙軌升級」最高年領18萬 9/14開放申請

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衛福部所提「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調增規劃報告,啟動「雙軌升級」,針對需要24小時密集照顧、入住住宿式機構的中、重度失能者,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補助增加5,000元,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同時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每月也提高5,000元,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將自9月14日起受理民眾申請。
衛福部表示,為了緩解中、重度機構住民的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自108年起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並於112年起將全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升至12萬元,且取消排富規定。經評估,將進一步調整相關補助額度、認列方式及核發期程,並增加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以減輕長照家庭的經濟負擔。
衛福部說明,新制共有三大重點:首先,補助更充足,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之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金額增加5,000元達到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較原制提高6萬元;112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入住之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4級者,仍依方案規定每月補助5,000元。

第二,支持更完整。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可申請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補助,不必換軌就可獲得更多支持,也減少制度轉換所衍生的補件、查調及等待,讓申請更便利、支持更連續。
第三,減輕負擔更及時。補助認列更貼近實際入住情形,從原制「按年累積」的全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調整為「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達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即認列1個月;地方政府按上、下半年分2次檢核撥付,縮短補助到位時間。
衛福部表示,115年度另設過渡保障,曾於114年度核定領取12萬元者,115年1月至8月累積入住達180日,該期間一律核給12萬元;9月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115年度實際申請及作業時程由衛福部另行通知地方政府。本次方案提供24小時密集照顧需求者更實質、及時的支持,減輕家庭照顧與經濟負擔;新制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行政院長卓榮泰聽取報告後也裁示,本方案將自9月14日起受理民眾申請,請衛福部偕同地方政府,儘速做好各項行政準備,並加強向民眾及各住宿式機構宣導說明,讓各項受理申請及審查工作,能夠順利完成,儘早核撥補助款。另外,也請衛福部掌握區域生活圈的服務需求及整體服務網絡發展狀況,持續規劃布建住宿式機構與社區式日間照顧,同步提升服務的量能與品質,讓民眾享有多元、近便及質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