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立委收賄案二審結果為例 挺柯醫斷言京華城案「柯文哲下場」
前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等人被控收受太流公司前董座李恒隆賄款,為SOGO經營權案施壓經濟部,立委陳超明一審判刑7年8月、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7年4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近日改判陳超明、徐永明無罪,另維持判蘇震清10年、廖國棟8年6月徒刑,可上訴。被視為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醫師沈政男撰文【陳超明、徐永明SOGO案二審改判無罪,柯文哲京華城案二審同理可證;藍白應修法廢除一審判刑禁選總統條款。】

沈政男說,台北SOGO在40年前是太平洋建設與日本共同經營,2000年日本SOGO倒閉後,台灣獨自經營,營運狀況不佳,便成立控股公司,把七成股份移交到該公司,又找了李恆隆來經營控股公司。李恆隆後來找遠東來增資,說好原本他的六成股份,增資後保有三成三,但事後遠東拿下幾乎所有股權,引發李恆隆不滿,而開始採取行政與司法的行動,最後就找上了幾位立委幫忙關說經濟部,以及修法,並在過程裡給錢。
沈政男提到,蘇震清、廖國棟在一審與二審都被判有罪,但陳超明與徐永明一審各判七年多,這兩天二審卻改判無罪。
沈政男表示,陳超明與徐永明所涉SOGO貪瀆案,本質上跟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案完全一樣。他說明,朱亞虎所謂行賄柯文哲210萬:行賄者同樣認罪,賄款性質同樣是政治獻金,額度類似,而且對價關係較弱(陳超明與商人會面後兩個月發生請託事項;徐永明指示可收商人政治獻金;柯文哲與沈慶京只有密室會議,不清楚講些什麼),而柯文哲一審也判重罪。
沈政男研判,既然陳超明與徐永明二審改判無罪,柯文哲二審無罪的可能性很大。問題是,屆時2028年總統選舉早已結束,柯文哲無法參選。
沈政男認為,藍白應修選罷法廢除一審判十年不得選總統條款:柯文哲二審很可能總刑度不到十年,收賄罪二審在總統大選宣判前機會低,等於不當剝奪柯文哲參政權,也剝奪人民選舉總統的權利,更是司法干預行政,根本沒有其他進步國家這麼做。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