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油品出包還繼續用!泰山2總經理聲押禁見原因曝:知情不報
2026/07/25 10:16:00
2026/07/25 13:09:57
更新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去看看
中聯致癌油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地檢署昨日(24日)發動第3波搜索,認定泰山公司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前任總經理沈怡君涉案情節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悉,檢方是以「不確定故意」聲押二人,這也代表二人是在知道油品有問題的情況下,仍持續使用致癌油加工、販售,並非過失誤用。

中聯致癌油風暴持續延燒,台中地檢署昨日(24日)發動第3波搜索,認定泰山公司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前任總經理沈怡君涉案情節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悉,檢方是以「不確定故意」聲押二人,這也代表二人是在知道油品有問題的情況下,仍持續使用致癌油加工、販售,並非過失誤用。
回顧中檢偵辦過程,檢調單位於本月9日、22 日對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等公司執行搜索後,持續比對異常通報紀錄與原料銷售扣案資料。認定中聯公司進口黃豆提煉成油後,再供給子公司,屬於上游生產階段,研判是在生產過程中導致苯駢芘超標,並非添加、摻偽,因此屬於「過失犯」。
檢調持續深挖,追蹤對話紀錄以及問題油品銷售明細及生產批向、流向後發現,泰山公司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前任總經理沈怡君,當下疑似已知道油品來源出問題,仍因僥倖心態,放任致癌油繼續生產、加工,並販售給消費者。
檢方認為二人行為已涉犯《食安法》第49條第1項,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及第2項,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未主動通報,屬於「不確定故意」,非過失。
中檢認為蔡、沈二人有罪嫌重大檢方認定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