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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型激似真槍!他帶空氣槍參觀總統府 法官這理由裁定不罰

2026/03/05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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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尹男攜帶空氣槍參觀總統府遭送辦,法官裁定不罰。(圖/翻攝畫面)
尹男攜帶空氣槍參觀總統府遭送辦,法官裁定不罰。(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名46歲尹姓男子,今年1月底參觀總統府,卻在隨身包包內藏放仿真槍的空氣槍,遭到安檢人員當場查獲,警方訊後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台北地院認為,雖然尹男攜帶空氣槍,但未危害公眾安全秩序,因此裁定不罰。

警方調查,今年1月31日下午3時30分,尹男參加總統府參觀活動,並於力行樓接受安檢,隨身包包卻被搜出1把空氣槍,儘管裡面並無彈匣,但外型與真槍極為相似,遂交由中正第一分局處理後續,警方訊後將尹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簡易庭裁處。

法官認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仿真槍的玩具槍,而且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千元以下罰鍰,不過本法還要依照帶槍時間、地點及舉止去判斷,有足以驚擾、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情形才得以裁罰。

法官指出,根據移送書、職務報告及尹男證詞等證據,尹男僅是將空氣槍放在隨身包包內,因參觀總統府接受安檢時,才被安檢人員當場查獲,但尹男沒有持槍示人,進而發生驚擾、危害公眾安全秩序的情形,與社維法所處罰要件不符,因此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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