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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單親媽媽…女兒讀國小遭「繼父」叫去房間脫衣逞慾!爽完要她不能說

2025/12/24 1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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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逸/新北報導

新北少女國小畢業遭媽媽的男朋友強制性交罪。(示意圖/PIXABAY)
新北少女國小畢業遭媽媽的男朋友強制性交罪。(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廖姓男子跟單親媽媽交往並她女兒小美(化名),同住板橋區,未料5年前,竟趁獨處機會,不過小美反抗喊「不要、我很不舒服」,廖男竟恐嚇她「喊叫聲會出手打她」並強制性交得逞。此案,小美跟國中同學透露,並轉告學校老師因此曝光,廖男否認犯行,但依據小美、社工等相關證據及證詞將人定罪,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跟單親媽媽小花(化名)交往,並跟她女兒小美(化名)在新北市板橋區租屋;未料2020年7月間,進趁獨處機會,把小美拉到房間,還恫嚇對方「喊叫聲會出手打她」,並強制性交得逞。

事後小美告訴媽媽、國中女同學,再轉告校內輔導老師,此案因此曝光;廖男被依法移送偵辦,但他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小美生母沒上班,都在家帶小孩,不可能犯行。

小美指控,從國小1、2年級、7歲起與媽媽、叔叔(指廖男)住一起,第一次被欺負是小學畢業的暑假,在哄弟弟睡時,遭強拉到房間,要求脫衣服猥褻,過程中,不斷喊者「不要、我很不舒服」;完事後,還要求不能跟別人說,讓她回房哭累了才睡著。

本案社工出面作證,小美會稱廖男「爸爸」但並非生父,但因為她超侵犯,描述案情時,為避免傷痛,改以「叔叔」稱呼,陳述被害經過時語氣、內容表示憤怒、憤恨不平,且有情緒明顯低落之情狀。

依據小美證述、性侵害案件通報表醫院、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及心理諮商報告等,綜合相關證據,法官未採信廖男辯詞,審理後,將他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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