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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哨所80公尺「哈菸紓壓」觸法!陸軍上兵犯「這1罪」下場超嚴重

2025/02/21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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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戰車連的李姓男上兵,負責看守軍械室,卻為了抽菸,跑到哨所外80公尺的吸菸區,犯擅離勤務所在地罪,遭記過判處拘役15天。(示意圖/資料照)

▲戰車連的李姓男上兵,負責看守軍械室,卻為了抽菸,跑到哨所外80公尺的吸菸區,犯擅離勤務所在地罪,遭記過判處拘役15天。(示意圖/資料照)

駐守在屏東縣的陸軍機械化步兵三三三旅,又有「埔光部隊」稱號,該兵種第二營戰車連的李姓男上兵,前年負責看守軍械室,卻為了抽菸,跑到哨所外80公尺的吸菸區抽菸,擅離勤務所在地觸法遭送辦,還被軍方記過。法官考量他認罪無前科,依擅離勤務所在地罪,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陸軍機械化步兵三三三旅聯合兵種第二營戰車連的李姓男上兵,2023年12月13日中午12時,排定擔任安全士官,負責看守屏東縣萬巒鄉萬金營區內的軍械室,他為了抽菸,囑託同連一兵看守安全士官桌,跑到80公尺外吸菸區抽菸。

李男此舉擅離勤務所在地,違反職役職責遭移送偵辦,偵審期間,他也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李男任意離去原先勤務所在地,對軍事安全管理順暢運行產生影響,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加上無前科,又是初犯,且軍方核定記過1次,經審理後,將李男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擅離勤務所在地罪,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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