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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區女員工遭性侵 前同事認了:曾對她不禮貌、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2023/12/05 15:31:00
2023/12/05 15:49: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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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女子酒醉斷片遭前同事性侵。(圖/翻攝自GETTY)

▲女子酒醉斷片遭前同事性侵。(圖/翻攝自GETTY)

南投一名曾在某露營區工作的李姓男子,離職後與同事相約聚餐、喝酒,不料卻趁女同事阿芬(化名)喝得泥醉、斷片之際,對她性侵得逞,阿芬酒醒後察覺異狀對他提告,李男認罪稱「用手指頭對她不禮貌」、「是手指頭,小雞雞絕對沒有」。南投地院審理後,李男被判刑4年,案經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去年4月14日晚間,李姓男子在南投某露營區內與3名男女前同事聚會、喝酒,阿芬因喝多了醉到不省人事,由友人開車載回員工宿舍休息,李男卻趁機以手指性侵阿芬得逞,阿芬酒醒後,發現自己衣著不整且下體疼痛,發現自己疑似被性侵,經詢問友人後,得知李男把她攙扶進房後並未立即離開,小芬因此懷疑遭李男性侵。

李男事發後也致電給小芬稱「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發生過的事情也沒辦法改變,造成的傷害也沒辦法不見,所以想鄭重的認真的向你道歉」,另外也跟小芬的友人稱「記得有摸胸部跟她的下面」、「用手指頭對她不禮貌」「手指頭,小雞雞絕對沒有,絕對沒有」,小芬因不堪受辱憤而提告。

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據被害女子和相關人證詞、錄音檔等,認定李男性侵屬實,且對被害女子造成身心受創甚深,審酌李男未與被害女子和解等情況,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李男不服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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