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大被遺棄 生母突出現喊告「每個月要給我1萬」
2022/09/25 11:39:00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圖.文/CTWANT

▲一名人妻表示,與媽媽再次相見,竟是在法庭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人妻淚訴,媽媽在她7個多月時就拋家棄子,沒想到再見面竟是在法庭上,甚至要求她月付1萬生活費,讓她相當痛心,「拜託妳,早死早超生好嗎?如果社會局來函,是要我領收屍體,我會去的!」
人妻在《匿名公社》抱怨,7個月大時,媽媽想追求自己的生活,所以拋家棄子,童年學走路沒有媽媽牽著她的手,放學回家沒有媽媽煮晚餐給她吃,到了結婚見家長,媽媽也沒出現當她的代表,甚至到了生小孩,連月子也沒有媽媽能幫忙做,一路走來不是爺爺,就是爸爸、姑姑以及叔叔幫忙,怎料到如今媽媽出現了,結果竟要告她。
人妻透露,在法庭上媽媽說自己很可憐,領殘障手冊,找不到工作,所以要她付每月一萬生活費,「法庭上見面,我抱著剛出生2個月的兒子,妳沒有關心我手上的孩子,只有一開口就一個月要一萬。」時隔5年她收到社會局來函,公文寫著安置費云云,每個月一萬多等。
她不禁咒罵,「拜託妳,早死早超生好嗎?如果社會局來函,是要我領收屍體,我會去的!我會幫妳風光大葬,買鞭炮慶祝我重獲新生的。」
貼文一出引起討論,大家紛紛留言「已經有多少老人利用這法律要錢,在老人圈還有教學,這法律必須要修正了」、「你要自己向法院提出免除或者減免撫養義務」、「真敢,這種媽我也不養」、「等到小孩成人會賺錢了,就來找小孩親情勒索,這種不要臉的人真多」。
延伸閱讀
【三立新聞網免責聲明】
三立新聞網所提供的資訊內容等,若非三立集團所提供、製作,或有提供相關連結至第三方網站,該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其內容均為所連結網站提供,相關權利均為該網站、內容提供者或合法權利人所有,三立集團不擔保其真實性、正確性、即時性、完整性或合法性。三立新聞網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若其著作權不屬於三立集團所有,使用者未取得內容提供者(著作權人)許可之前,亦不得擅自轉貼、重製、變更、散布,否則概由使用者自負全責。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