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夫氣到!陳幸妤爆粗口 罵人罰金一覽
陳幸妤因趙建銘公開談論過往婚姻與感情細節,情緒激動脫口罵出「幹」字,引發外界關注是否構成公然侮辱及民事賠償責任。根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最新判決,公然侮辱罪的成立門檻已大幅提高,需達到「結構性言論暴力」或「嚴重侵害人格權」程度。法律專家分析,陳幸妤若屬一時情緒宣洩,未必構成犯罪或賠償責任。網路流傳的「罵人價目表」僅供參考,並無固定標準,法院判決須視個案脈絡、雙方身分及影響程度綜合衡量。法界強調,單一粗話不等於必然觸法,最終裁決仍取決於法院對整體情境的法律評價。
5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