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畢業生服務年限 內政部下修2到4年、近期實施
2018/06/07 17:15:00
2018/06/07 17: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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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7)日部務會報通過「中央警察大學台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服務年限及教育費用賠償辦法」,將目前規定的警大四年制學系學生服務年限6年、轉學生3年、警專學生4年,分別縮短修改為4年、2年、2年,讓想從事警察以外公職的警校畢業生,能在更短時間轉其他單位任職。

▲內政部下修警校畢業學生服務年限,將目前規定的警大四年制學系學生服務年限6年、轉學生3年、警專學生4年,分別縮短修改為4年、2年、2年。(資料照/翻攝中央警察大學網站)
內政部表示,部務會報今天通過「
內政部表示,
此外,為降低經濟弱勢家庭面臨沉重學校教育費用賠償追繳負擔,
內政部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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