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長妻與信徒私奔遠走高飛!偷情照公開放閃line群 他綠到發光怒提告

南投某道觀主持道長的妻子阿麗與信徒阿明發生婚外情,阿麗傳訊給丈夫「終於找到了那個不想錯過的人,這是我真心嚮往的幸福,希望能把握住緣分。」即拋下丈夫和子女飛往美國,與阿明共同生活3個月,期間還把2人在美國生活照,上傳道觀的LINE群組向成員放閃,道長一怒之下對妻子和阿明提告求償。
道長主張,與妻子阿麗育有2名子女,阿麗是道觀的乩身,負責財務和課程教學。阿明則是道觀的信徒,因請辦法事、問事而與妻子相識,阿明知道為阿麗是她的配偶,仍發展出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交往關係。
2025年10月19日凌晨,妻子離家搭機前往美國,同日以LINE傳訊「非常感謝你對我的照顧,如今,我終於找到了那個我不想錯過的人,我確認這就是我真心嚮往的幸福。我真的很愛他,希望能把握住這緣分」等語。
阿麗抵達美國後與阿明共同生活,並透過道觀LINE群組向成員分享她與阿明共同於美國逛超市、煮飯、出遊的照片與動態,其中還有親手摟肩等親密照。還跟其他人說「結婚後,應該會在美國」等語。道長認為配偶被侵犯,向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阿明主張,阿麗長期被道長家暴,道長曾與女弟子有外遇情事,婚姻早已有破綻,道長還曾致電威脅稱要一起毀滅,阿麗擔心其人身安全,才委請他對外佯稱兩人是情侶,使道長同意離婚,實際上兩人並無任何逾越朋友分際之行為。
南投地院審理後,阿麗於與丈夫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卻與阿明跨海共同生活近3月,日常起居相共,並有搭肩、牽手等親密舉止,且已具體論及締結婚姻及婚後在美國定居之安排,依社會一般通念,顯已逾越普通朋友一般社交行為之分際,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原告為爭道觀之主持道長,阿麗高職畢業,為道觀的乩身、負責財務,近10年從事宗教相關工作及瑜伽、脊椎運動等課程之教學,收入並不固定,現無業。阿明自陳為碩士畢業,現於美國擔任聲音、音效設計師,以及原告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兩造婚姻於阿麗離家前已有相當嫌隙等一切情狀,判兩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