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省1.3萬停車費!父子利用15分鐘免費規定 跟車闖閘門遭判刑
2026/10/17 1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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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1名謝姓男子,2024年間將車停在內湖區的私有停車場,時間超過1個月,停車費高達13080元,謝男不想繳納高額費用,竟找上父親合作,由他開著貨車入場,並利用入場15分鐘不用繳費的規定,讓父親開車尾隨在後離場,藉以省下所有停車費;士林地院依詐欺罪分別判處謝姓父子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台北市1名謝姓男子,2024年間將車停在內湖區的私有停車場,時間超過1個月,停車費高達13080元,謝男不想繳納高額費用,竟找上父親合作,由他開著貨車入場,並利用入場15分鐘不用繳費的規定,讓父親開車尾隨在後離場,藉以省下所有停車費;士林地院依詐欺罪分別判處謝姓父子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2024年1月11日凌晨5時許,謝男開車進入私有停車場,同年2月25日凌晨2時許,他為了省下高額停車費,開著另部小貨車載送父親,一同前往停車場取車,並利用「入場15分鐘內免費」的規定,讓謝父開著停放逾1個月轎車,緊跟在自己貨車離去,事後業者發現該車未繳費,卻在停車場憑空消失,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謝男不思以正當方式繳納停車費,卻與父親合謀,以不正方法規避收費,侵害他人財產法益,考量謝姓父子坦承犯行,遂依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罪,分別判處謝姓父子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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