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65歲以上免健保費」行政院揭3大問題:恐造成世代不公平

立院民眾黨團拋出《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明定全國65歲以上老人若近一年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稅率未達20%者,由中央全額補助,今(16)日稍早也以60:39票三讀通過。此舉也引發相當大的爭議,衛福部長石崇良就憂心,相關費用將轉嫁至15到64歲的族群,使得每年支出增加。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6)日晚間作出回應,並點出本次修法涉及的三大問題。
李慧芝表示,照顧長者是政府一貫的政策,但福利政策的制定,同樣需要符合「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施政」、「合法合憲」三項原則。李慧芝指出,本次修法涉及三大問題:
一、偏離健保互助精神,未能落實資源公平分配。
全民健保是自助互助的社會保險,應秉持互助互利、量能付費原則。政府已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定弱勢族群提供健保費補助,今年並編列12.2億元,全額補助逾14萬名中低收入70歲以上長者;65至69歲中低收入長者則由地方政府依財政能力提供補助,讓有限資源優先照顧真正有需要的民眾。
二、新增支出加重財政負擔,恐造成世代不公平。
依推估,若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全額健保費,今年所需經費約399.65億元,至138年將增至628.6億元。無論透過調高保費或增加稅收支應,都會讓年輕世代承擔更多負擔,或排擠長照、社福及其他公共服務,影響世代間的公平與資源配置。
三、立法應遵守憲政分際,確保程序合法合憲。
依憲法及預算法相關規範,行政院負責提出預算,立法院依法審議;依《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精神,立法院不得提出增加政府支出的提議,若要涉及新增支出的法案,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
李慧芝進一步指出,今日上午在立院時,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特地向立法院韓國瑜院長說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法涉及《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修法內容應該先經兩院院長討論,很遺憾立法院韓院長卻未有慎思,也未與卓院長討論,即強行三讀條文。
李慧芝補充,政府持續投入長者照顧,昨(15)日行政院院會中也報告,今年長照3.0預算已超過1,100億元,並從獨居老人關懷、社區照顧、醫療與長照整合,以及經濟安全與健康平權等面向,完善高齡者福利,包括調增老農津貼、國民年金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放額度,並推動70歲以上弱勢老人健保費補助、假牙補助及免費老人健康檢查等措施;同時投入超過500億元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並透過長照3.0強化全齡、全病程、全支持的失智照護,朝「失智友善臺灣888」願景邁進。
李慧芝強調,這些措施與計劃,都需要穩定且充足的財源。健保永續才能保障全民健康,照顧長者也不應以犧牲年輕世代及其他弱勢族群的權益為代價。 福利政策必須兼顧世代公平、財政紀律及資源合理配置,才能真正長久照顧全民。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將於收到法案後,邀集專家學者研議法案內容,並在憲法賦予的職權範圍內,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