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資格不符!李貞秀怒轟違背事實:循「王金平模式」提假處分保資格
2026/10/07 14:21:00
2026/10/07 14: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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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選委會公布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審查結果,登記參選竹北市長的李貞秀因原具陸籍且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未滿10年,遭裁定資格不符。李貞秀表達強烈遺憾,強調參選竹北市長是其多年心願,將循「王金平模式」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全力捍衛並保留參選資格,交由竹北市民做決策。選委會則依《兩岸條例》及最新函釋做出此次裁定。

新竹縣選委會今(7)日公布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資格審查結果,宣布登記參選竹北市長的李貞秀因原具陸籍身分、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未滿10年,裁定「資格不符」不予登記。對此,李貞秀隨後做出回應,除了對決議表達強烈遺憾,認為選委會「完全違背事實」,表態將循「王金平模式」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全力保住參選資格。
李貞秀直言,參選竹北市長是自己一直以來的最大心願,也是她認為非常適合、非做不可的事情。她坦言,過去在不分區立委資格爭議時之所以拖延且未力爭,是因為「那是政黨的不分區,他們要拿回去就讓他們拿回去」;然而,這一次選竹北市長對她意義截然不同,「所以我會很想要保留這個參選資格!」

李貞秀指出,如果現在不把握時間採取法律行動,參選資格恐怕就此錯過。她強調,雖然本來希望能避免增加司法負擔,但既然選委會做出這樣的認定,她就必須站出來捍衛權益,循王金平模式聲請假處分保留資格,「等他們做出決議之後,就交給司法去處理」,最後希望能將參選權利保住,交給竹北市民親自做決策。她也說明,今天因為要趕回台中所以暫時無法抽身,後續將會統一向社會大眾做正式回應。
回顧整起事件,新竹縣選舉委員會今日審定全縣32位鄉鎮市長參選人中,僅李貞秀1人因資格不符遭刷下。選委會解釋,依《兩岸條例》及陸委會115年4月16日最新函釋,「設籍滿10年」起算日為向主管機關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本次登記候選人必須在105年11月28日前繳附,李貞秀因未滿10年規定,最終遭認定資格不符。全縣另有4位鄉鎮市民代表與5位村里長參選人,因觸犯選罷法排黑條款而同樣未獲登記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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