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55天
加入Google首選加入Google首選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前摩斯女店員「雙刀闖前東家」行搶5000元 法官減刑原因惹鼻酸

記者 林昱孜 台南報導
2026/10/04 08:46:00
加入Google首選加入Google首選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阿立導讀
阿立幫你摘要新聞重點
去看看
台南市前摩斯漢堡蘇姓女員工,因熟知店內環境且面臨雙親過世及身心疾病打擊,竟持菜刀與水果刀闖入前東家行搶五千元現金。台南地院審理時考量其未傷人且犯罪所得已發還,依刑法第五十九條酌減其刑,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四年十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引發社會關注。
前摩斯女店員「雙刀闖前東家」行搶5000元,法官審理後減刑判處4年10個月徒刑,原因惹鼻酸。(圖/翻攝畫面)
前摩斯女店員「雙刀闖前東家」行搶5000元,法官審理後減刑判處4年10個月徒刑,原因惹鼻酸。(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一名曾任職摩斯漢堡的蘇姓女子,因熟知店內環境與收銀機操作方式,竟隨身攜帶菜刀與水果刀,闖入店內行搶5000元現金。台南地院審理後,考量蘇女雙親接連過世且罹患嚴重身心疾病,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4年10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115年4月14日晚間8時許,蘇女攜帶一把長14.5公分的菜刀及一把長9.5公分的水果刀,前往台南市西門路上的摩斯漢堡分店。由於她曾是該店員工,熟知內部運作,竟直接走進櫃檯操作收銀機,並徒手竊取內部現金5000元。

蘇女抽出預藏的菜刀步步進逼,其中一名店員為顧及現場員工與顧客的生命安全,無奈之下主動將5000元現金放置於門口矮牆上。蘇女得手後,甚至企圖折返操作其他收銀機搜刮,因未再得逞才離去。

法院審理時,蘇女所犯之「攜帶兇器強盜罪」法定刑期,最輕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經查蘇女在雙親接連過世後,不僅面臨經濟斷炊,身心嚴重受到影響,且因大腦萎縮導致動作遲緩,無法繼續原有工作,處境堪憐。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蘇女雖持刀行搶,但並未揮砍傷人,且犯罪所得僅5000元並已全數發還店家,考量其身心狀態與犯案動機,若處以法定最低刑度仍屬過重。為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法官依刑法第59條酌減刑責,最終判處蘇女4年10個月徒刑,並沒收犯案用雙刀。

 

延伸閱讀
熱門新聞
熱搜新聞
相關新聞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