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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郭再欽「沒有愛鄉土」 民進黨廉政會宣布除名:5年內不得再入黨

記者 林瑞恩 台北報導
2026/09/23 2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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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因涉入台南學甲爐碴案,遭台南地院一審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涉及不法金額高達21億元。民進黨廉政會於23日召開會議,針對郭再欽案件進行討論。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郭再欽的行為嚴重損害民進黨「清廉、勤政、愛鄉土」的核心價值與形象,儘管其已先行退黨,廉政會仍決議予以除名處分,並祭出重罰,規定其5年內不得再申請入黨。此次廉政會同時也針對立委林宜瑾及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等案件進行相關討論,展現黨內維護廉潔紀律的決心,此舉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政壇清廉議題。

 

民進黨:郭再欽5年內不得再入黨。(圖/資料照)
民進黨:郭再欽5年內不得再入黨。(圖/資料照)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爭議不斷,日前涉入台南學甲區爐碴案,遭台南地院一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今(23)日晚間,民進黨召開廉政會,宣布已退黨的郭再欽5年內「不得再入黨」,更直言郭再欽違背了民進黨「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價值。

民進黨晚間召開廉政會,討論三起案件,分別是郭再欽案、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案、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案。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晚間說明,郭再欽涉及兩件案子,分別是賄選案與爐渣案。前者雖然無罪確定,但後者一審被判8年6個月,侵佔的金額為21億。

郭再欽已退黨,邱駿彥宣布,退黨後怎麼處分?由於郭再欽已不是黨員、沒有停權問題,唯一處罰就是除名,將在5年內不能入黨。民進黨的核心價值是「清廉、勤政、愛鄉土」,邱駿彥指出,郭再欽破壞農地的行為違背「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價值,有違該條例第二條第四款「損害黨的形象」,因此決議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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