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大帳房張俊傑棄保潛逃 律師:刑責直衝26年
2026/09/16 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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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傑被控與高金素梅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偵查期間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全案移審法院後張俊傑以身體狀況為由請求交保,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施以科技監控電子手鐶。張俊傑的電子手鐶6日被發現遭破壞丟棄,人下落不明,法院14日對張俊傑及協助破壞電子手鐶的陳姓共犯發布通緝。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助理張俊傑棄保潛逃,目前拘提7名疑似共犯或協力者到案。黃帝穎律師今(16)天指出,高金素梅大帳房張俊傑棄保潛逃,刑責直衝26年。

張俊傑被控與高金素梅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偵查期間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全案移審法院後張俊傑以身體狀況為由請求交保,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施以科技監控電子手鐶。張俊傑的電子手鐶6日被發現遭破壞丟棄,人下落不明,法院14日對張俊傑及協助破壞電子手鐶的陳姓共犯發布通緝。
黃帝穎律師今天說,張俊傑與高金素梅共犯貪污,詐領助理費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的7年以上徒刑重罪,檢察官起訴張俊傑貪污等罪求刑16年。
張俊傑棄保潛逃刑責加3年!黃帝穎律師指出,刑法第 161-1 條 棄保潛逃罪:
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俊傑涉共諜在台發展組織犯國安法處7年以上徒刑!黃帝穎律師說,國安法第2條,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黃帝穎律師說,張俊傑與高金素梅共犯貪污等罪,已被求刑16年,加上棄保潛逃罪3年以下、共諜違反國安法7年以上,粗估張俊傑刑責直衝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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