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當街伸鹹豬手…晨運女子腿、胸遭侵犯!她嚇到雙手合十不停顫抖
2026/09/09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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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鄭姓現役軍人去年清晨對晨運女子性騷擾,趁其休息時觸摸胸部與大腿,被害女子身心受創嚴重。案發後鄭男一度否認犯行,直至審理時才改口認罪。簡易庭原判拘役25日,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指出被害人談和解時因恐懼而全身顫抖。法院審理後撤銷原判,改判拘役50日。法官強調,被告身為軍人應知法守法,卻嚴重侵害他人身體自主權,造成被害人莫大心理陰影,故加重處分以示警惕,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鄭姓現役軍人去年對一名晨運女子小花(化名)性騷擾,事後挨告,鄭男一度否認犯行,審理時才改口認罪,簡易庭將他依性騷擾罪,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對此,檢方不服,認為小花對此事身心傷害極深,談和解時,她當下雙手合十在顫抖;法院審理時,認定原審量刑過輕,改判拘役50日。
判決指出,鄭姓現役軍人2025年6月29日清晨,在台北對一名坐在椅子休息的晨運女子小花(化名)性騷擾,趁女方不及防備之際,觸摸大腿、胸部,當下她嚇到報警提告。
偵查期間,鄭男一度否認犯行,直到審理時才改口坦承,簡易庭將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對此,檢方不服,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鄭男也因此從軍中退伍。
檢方主張,鄭男犯後態度並非良好,犯罪時為軍人身分,縱然現已退伍,也與犯罪當時的身分無關,此外,談和解時,小花當下雙手合十而且在顫抖,顯見身心傷害極深。
小花當時證稱,遭鄭男性騷擾當下及事後感受害怕,受不了;最近幾天無法工作,現在想起來還是會害怕,因此事有焦慮情況。
法官認為,鄭男行為時為現役軍人,理應知法守法,竟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犯案造成小花有莫大情緒壓力及心理陰影,
綜合相關證據,地院認為,檢察官上訴指摘原審量刑過輕,為有理由,將原判決部分予以撤銷,改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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