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89
加入Google首選加入Google首選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19歲男遭拘禁萬華檳榔攤!凌虐48小時慘死 一審2主嫌判處無期徒刑

記者 楊佩琪 台北報導
2026/08/31 16:28:00
加入Google首選加入Google首選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阿立導讀
阿立幫你摘要新聞重點
去看看
弘仁會新莊分會成員李啟明等人,因不滿19歲鄭姓男子約許姓女友外出,竟設局將其誘騙並拘禁長達48小時,期間以毆打、電擊、刀刺、燒下體及剪斷牙齒等殘忍手段凌虐,甚至逼迫受害者跳舞取樂,最終導致鄭男因橫紋肌溶解、大量出血死亡。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李啟明與朱家賢手段兇殘、毫無人性,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判處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共犯許綉妤、簡永豐及湯雅淇則分別被判處12年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

 

19歲鄭姓男子被主嫌等人拘禁在檳榔攤,遭凌虐48小時活活虐死。(圖/資料畫面)
▲19歲鄭姓男子被主嫌等人拘禁在檳榔攤,遭凌虐48小時活活虐死。(圖/資料畫面)

弘仁會新莊分會成員李啟明等人,2025年7月間,因不滿19歲鄭姓男子約許姓女友外出,夥同女友設局將鄭男囚禁,鄭男在48小時內被刑求,不但被毆打、電擊、刀刺、燒下體、還被剪斷牙齒,遭活活虐死。台北地方法院31日一審宣判,李啟明及共犯朱家賢被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其他共犯包括李男女友許綉妤,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共犯簡永豐富、湯雅淇,分別被判處14年6月、12年有期徒刑。李啟明及朱家賢另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各判刑8月。

2025年7月7日,李男不滿鄭男約女友外出,和女友等人設局將鄭男引誘到一商務旅館拘禁,並加以凌虐。因鄭男表示願意支付2萬8000元,李、朱等人再將鄭男移轉到台北市萬華一檳榔攤拘禁,一群人持續不斷對鄭男施虐,包括以球棒、電擊棒等反覆毆打、電擊,並以割劃、燒燙、破壞牙齒等,李男甚至命令鄭男模仿王心凌的歌曲《心電心》舞步10分鐘,接著又是不斷毆打。

直到鄭男身體出現異狀也未及時送醫,最終導致鄭男因四肢及臀部肌肉組織損傷出血所致橫紋肌溶解症與併發症、大量出血及脂肪性肺栓塞死亡。誇張的是,李男還以事故賠償為由,透過鄭男的手機,企圖向家屬詐取2萬8000元。

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依證人、被告證述及旅館監視器、手機影片和對話紀錄、解剖鑑定報告等客觀證據,足認李男等人間就私行拘禁、傷害、凌虐被害人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其等凌虐手段與鄭男的死亡相當因果關係,且對死亡結果均有客觀預見可能性,應共同負成年人與少年共同3人以上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人於死之責。

共犯簡永豐雖有輕度智能障礙,案發時辨識及控制能力並未顯著減低,不符刑法減刑要件。許綉妤、湯雅淇、簡永豐亦均無酌減其刑之情。

法官認為,李啟明為起意、召集並主導者,朱家賢攜帶兇器到場並持續施暴,2人皆位於核心地位。審酌鄭男在數日拘禁、凌虐期間,承受重大身心痛苦,人性尊嚴遭嚴重踐踏,最終死亡,並使家屬承受難以彌補之痛,依法判刑。

 

延伸閱讀
setn live 現正直播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熱門新聞
熱搜新聞
相關新聞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