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妳生小孩!」苗栗男尾隨守候陪上班 女網紅遭跟騷2年嚇壞提告
2026/08/31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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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一名陳姓男子長年跟蹤騷擾女網紅,不僅在多地遶境活動尾隨守候,更透過社群軟體瘋狂傳送求愛訊息,嚴重影響被害人生活。女網紅不堪其擾憤而提告,苗栗地院一審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陳男拘役50日。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審酌其賠償情形,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全案確定。法界人士藉此案呼籲,任何反覆盯梢或通訊騷擾行為均已觸法,民眾務必理性互動,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面臨法律制裁。

苗栗縣一名陳姓男子長年關注一名經營網路社群的女網紅,自2023年10月至2025年6月間不斷跟蹤騷擾,不僅於嘉義朝天宮、彰化保安宮及雲林口湖鄉等遶境活動場合尾隨守候,更透過多處社群軟體大量傳送「想跟你在一起」、「想跟妳生小孩」等示愛訊息、頻繁撥打電話,讓受害女網紅不堪其擾決定提告。全案經法官審理,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50日,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改判拘役45日,可易科,全案確定。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自2023年10月至2025年6月間,持續使用Discord、Facebook Messenger及Instagram等社群軟體,傳送大量訊息給女網紅,內容包含「我還是想跟你在一起」、「我知道妳還是喜歡我的」、「也還想跟妳生小孩、娶妳」等,甚至先後於2024年11月間在嘉義朝天宮、彰化保安宮、雲林口湖鄉文光國小等遶境活動場合,等待女網紅出現、尾隨在側
全案經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陳男雖坦承犯行並賠償女網紅15萬元,但法官考量其跟騷時間長、頻率高且於偵查中未能及時認錯,難認有悔改實據,但因偵查中未能及時坦承犯行,持續傳送訊息造成告訴人困擾,難認有悔改實據,不予宣告緩刑,遂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
案件經上訴至二審,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做出判決,決定撤銷原判決,改判陳男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全案就此確定。法界人士藉此提醒,凡反覆或持續對特定對象進行監視、盯梢、尾隨或通訊騷擾,致使被害人心生畏怖並影響生活者,即已觸犯跟騷法,呼籲民眾理性互動,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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