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女網紅!瘋狂粉絲傳訊、尾隨騷擾2年…下場賠15萬再關45天
2026/08/30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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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名女網紅長期遭陳姓狂熱粉絲騷擾,陳男在兩年內透過Discord、FB及IG傳送大量示愛訊息,甚至多次在女網紅工作地點站崗與尾隨,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女方不堪其擾報警提告,案件經審理,一審依跟蹤騷擾罪判陳男拘役50日。案件上訴至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考量陳男已賠償15萬元,雖撤銷原判決改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但因其偵查期間仍持續騷擾,顯示悔意不足,法院裁定不予緩刑,全案確定。此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對於跟蹤騷擾防治法的重視,呼籲民眾應尊重他人隱私,切勿因愛慕而跨越法律底線,否則將面臨刑事追訴風險。

苗栗一名長年經營網路社群的女網紅遭狂熱粉絲陳男追求,2年內遭陳男持續傳訊息、打電話騷擾,對方甚至還到工作地點站崗讓女網紅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提告。一審法官認為陳男嚴重影響女方日常生活與社會活動,考量陳男已賠償15萬元,判拘役50日;案件上訴二審,法官改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但仍不予緩刑;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男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11月間,多次使用Discord、FB Messenger及IG社群軟體傳送騷擾訊息,「我知道妳還是喜歡我的 只是妳不敢承認 妳在欺騙自己 就跟我剛遇見妳的時候一樣」、「其實昨天的展覽場我一直都在妳附近」、「我還是想跟你在一起」等話語。
除了訊息騷擾,陳男還多次透過網路軟體撥打電話給女方,並在2024年11月間,趁女方前往嘉義、彰化、雲林之宮廟遶境工作時,提前到場等待並尾隨在側,一連串跟蹤騷擾舉動讓女方不堪其擾,決定報警提告。
一審法官認為陳男頻繁傳訊息、打電話,還前往女方工作地點並尾隨在側,雖未獲得被害人原諒,但已賠償被害人15萬元。考量陳男在偵查期間仍持續傳訊息騷擾被害人,難認有悔改或積極取得被害人原諒,因此不予緩刑,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近日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陳男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全案確定。
跟蹤騷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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