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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被「魔音」穿腦?男崩潰蒐證告鄰求償60萬 法官一聽全場尷尬了

記者 洪正達 報導
2026/08/29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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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王姓男子不滿樓上宋姓少年練琴聲干擾生活,自行測量分貝後提告,要求限制音量並求償6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發現,王男蒐證中數值超標的聲響多來自戶外車輛或工地噪音,少年琴聲均在正常作息時段且符合管制標準。法官認為宋家已做隔音處理,彈琴行為未逾越社會大眾應容忍範圍,判王男敗訴。此案提醒民眾,鄰里噪音糾紛應依據法規標準認定,個人蒐證結果若無法明確區分噪音來源,難以構成侵權賠償條件,全案仍可上訴。

 

王男歸咎噪音來源是樓上的鋼琴聲,但實際上只是街邊馬路的噪音,他也因此敗訴。(示意圖/AI生成)
王男歸咎噪音來源是樓上的鋼琴聲,但實際上只是街邊馬路的噪音,他也因此敗訴。(示意圖/AI生成)

 


高雄王姓男子家住12樓,因不滿樓上13樓的宋姓少年幾乎天天長時間彈奏鋼琴,認為生活安寧受嚴重干擾,自行以分貝計錄影蒐證後提告,要求限制彈琴音量並向少年及其父母連帶求償6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勘驗蒐證畫面,發現測得分貝超標的聲響皆為戶外車輛或工地施工噪音,實際琴聲並未逾越管制標準,因此判決王男敗訴。

判決指出,王男居住於該大樓12樓,宋姓少年一家於2011年11月搬入13樓,少年平時會在白天的正常作息時間練琴,王男主張琴聲長期穿透樓板侵入室內,導致他無法安心休息、精神耗弱,嚴重侵害其居住安寧權,王男隨後自行持分貝計於家中錄影蒐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民法侵權行為等規定提告,請求法院限制宋家彈琴音量不得超過55至65分貝,並向少年與其父母連帶索賠精神慰撫金60萬元。

宋姓少年的父母則出庭抗辯,交屋前已特別在室內木地板下方鋪設2毫米橡膠隔音墊及架高隔音板,孩子練琴均在日間正常時段,並非深夜或清晨,旋律亦非雜亂無章的噪音,且王男的自行測量方式並不符合主管機關規範。

法官審理時指出,該大樓管委會並未另訂噪音規約,應以主管機關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標準為基準,經合議庭逐一勘驗王男提出的測量錄影畫面,發現數值偶有超標的時段,現場聲音來源多為戶外道路車輛引擎聲或鄰近工地的施工敲擊聲;至於宋家傳出的鋼琴聲,分貝數多落在30至50分貝之間,並未超出管制法規標準。

法官認定,宋家已採取適當隔音措施,且少年彈琴時間符合一般社會常理,未逾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應容忍的範圍,王男負有相互容忍的義務,因此認定王男主張無理由,判決其敗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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