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長期侵犯…為蒐證隱忍:再犧牲1次!拿用過保險套把變態繼父定罪
2026/08/29 0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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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繼父大壯(化名)2年前仍對還在讀高中的繼女小美(化名)強制性交得逞;她面對繼父長期恐嚇與侵犯,又苦無證據,還傳訊息給同學跟生父表示,「再犧牲一次」事後在生父陪同下報警提告,一審因部分犯行證據不足,大壯4年6個月有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逆轉,改判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中繼父大壯(化名)2年前仍對還在讀高中的繼女小美(化名)強制性交得逞;她面對繼父長期恐嚇與侵犯,又苦無證據,還傳訊息給同學跟生父表示,「再犧牲一次」事後在生父陪同下報警提告,一審因部分犯行證據不足,大壯4年6個月有期徒刑;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逆轉,改判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大壯(化名)跟仍在就讀高中的繼女小美(化名)同住台中市豐原區,2024年繼父趁她放暑假,闖入房間,對她以兇惡語氣逼迫「妳快點幫我用」,強制性交得逞。
同年9月大壯趁小美放學,又對她強制猥褻、性交,甚至還自行購買情趣用品,以及逼迫繼女穿情趣服裝,犯行相當誇張。
面對繼父長期恐嚇與侵犯,小美多次向同班好友透露困境,2025年為了蒐證,還傳訊息給同學跟生父表示,「再犧牲一次,不然我也沒證據」事後,並留住沾染繼父DNA且使用過的保險套,在生父陪同下,驗傷、報案並提告。
偵審期間,大壯辯稱雙方是自願發生性行為,並未違反小美意願;此案,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4年6個月有期徒刑,部分犯行證據不足,而無罪。
對此,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依據小美證述、驗傷診斷書及創傷後壓力反應,等客觀證據,佐證她自由意志遭到壓抑。
此外,小美為了蒐證而隱忍,並不代表「合意性交」;因此,二審法官原審判決部分不當,因此,撤銷部分罪刑,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共3罪,合併定應執行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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