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員上廁所沒報備遭開除 法院判公司「合法解雇」
2024/12/18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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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CTWANT

▲大陸一名救生員小陳因為上廁所被開除。(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大陸重慶一名游泳館救生員小陳,因為多次在值班時去上廁所被開除,他不滿憤而提告。經法律審理後認為,小陳作為專業救生員,應嚴守工作紀律,確保泳客安全,且合約上寫明「不得擅離崗位」,他上廁所也沒有在群組報備,於是判決小陳敗訴。
根據陸媒綜合報導,2021年7月小陳與重慶某體育公司簽訂合約,擔任游泳館救生員一職。去年雙方簽訂《救生員安全責任書》,明確規定「救生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准脫崗、串崗,教人游泳,臨時離開需請不在崗救生員負責看護,若一年內累計2次及以上違反規範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024年3月小陳因值班期間上廁所沒有報備,被抓到不在崗位,被扣分記過一次。不久後,他又再次因為上廁所被抓拍,公司認為小陳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向小陳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開除小陳。但小陳認為上廁所是身不由己,認為公司的規定不合理,遂向法院提告,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人民幣5萬餘元(約台幣20萬元)。
▲小陳被抓到2次未在群組通報,直接去上廁所。(圖/翻攝自搜狐新聞)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陳身為專業救生員,不僅需要具備專業急救能力,還應展現高度責任心與敬業精神。且公司所要求的「報備」流程僅需在工作群組說一聲,流程並不複雜,與小陳說的正常生理需求並不衝突。
法院指出,小陳明知職責所在,也清楚單位的規章制度,但仍未報備擅自離崗,泳池無人看管,對泳客帶來安全隱患,因此公司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合情合法,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小陳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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