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Google首選加入Google首選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惡警上傳少女不雅照牟利18萬 屏東警:從嚴議處優先汰除

2022/06/24 21:16:00
加入Google首選加入Google首選
請點選打勾將「三立新聞網」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線上民調-新北市長你選誰
民調投票
明知違憲情況下,卓榮泰該不該普發一萬元?

記者游承霖/屏東報導

(圖/翻攝google地圖)

▲(圖/翻攝google地圖)

屏東縣警局里港分局三和派出所警員劉汶燁,從就讀警專時期開始,就涉嫌透過私人電腦下載含有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照片,上傳到特定網站供會員點閱牟利,今(24日)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屏東縣警局晚間表示,對於劉員涉及刑案部分,將從嚴議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列為汰除對象,相關主管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將在偵審結果後從嚴議處。

據悉,劉員2017年起,就讀警專期間,便透過私人電腦,獲得未成年女子的不雅檔案後,假冒警察身分,聯繫被害女子,宣稱可以幫忙下架影片,卻加以誘騙對方重拍不雅照片影片,另又從網友處買下其他被害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影片,加以上傳到色情網站上,共牟利18萬餘元,

2018年劉員警專畢業後,被分發至屏東縣里港分局任職後,竟又持續上網騙取4名女子的不雅影照,還利用M-Police、警政知識聯網等系統,肉搜4名被害女子的個資,直到被害女子去年間向警方報案、向立委陳情,全案這才曝光,台北地檢署今(24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劉員。

屏東縣警局晚間指出,劉員去年12月10日,經北檢偵訊後,裁定繳回不法所得18萬元,並諭令限制住居,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局尊重並配合調查,因本案尚未收到起訴書,劉員是否另有違反其他規定,將再詳查釐清。

針對劉員涉及刑案部分,從嚴議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外列為汰除對象,相關主管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俟偵審結果從嚴議處。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延伸閱讀
setn live 現正直播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熱門新聞
熱搜新聞
相關新聞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