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3千女撈千萬!捷運狼重判12年半
桃園男子廖國永自2017年起,長期於台北捷運與校園周邊,利用GoPro偷拍女性私密部位,並於Telegram成立收費頻道販售影片,受害者逾3000人,不法獲利高達千萬。案經高雄地院審理,認定其觸犯兒少性剝削及妨害秘密等共3800罪,考量其建立商業化營運模式,嚴重侵害被害人身心,惡性重大,最終合併重判12年6個月徒刑。此案凸顯數位性影像犯罪的嚴重性,司法單位嚴懲不貸,提醒民眾切勿轉傳或持有非法影像,以免觸法並造成他人永久傷害。
2026/09/02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