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埋水管占地!地主要求全挖遭駁回
台南白河關子嶺陳姓地主控訴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擅自占用其共有土地,鋪設水泥地並埋設直徑44公分水管。地主提告要求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台南地院柳營簡易庭審理後判決,水公司應拆除水泥路面,但針對地下水管部分,因考量該管線供應逾3000名居民及溫泉業者用水,且地主土地並未實際使用,法官認為拆除將造成嚴重民生影響,認定地主堅持拆管屬「權利濫用」,駁回拆水管請求,全案仍可上訴。此判決平衡了地主私人財產權與當地重大公共利益,引起社會關注。
2026/09/13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