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搭公車突問1句捏手臂!挨告下場出爐
台北市一名25歲劉姓男子於去年9月搭乘公車時,見鄰座女乘客未穿胸罩,竟公然伸出狼爪抓捏對方手臂與胸部下緣,並試圖進行十指交扣,更以言語騷擾稱「你男友會以為你外面有男人」等語,造成被害女子極度恐慌並報警處理。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劉男在庭上坦承犯行並向被害人道歉,獲對方同意從輕量刑。法官審酌劉男行為嚴重侵害他人身體自主權,最終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此案提醒大眾應尊重他人隱私與身體界線,切勿因一時私慾觸法,否則將面臨法律制裁。
2026/08/12 11:18